《关于开展水务建设领域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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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关于开展水务建设领域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规范我市水务建设市场秩序,整治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提升水务建设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诚信从业意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结合我市水务建设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全面自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打击水务项目中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增强水务建设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坚持上下联动,属地管理,整体协同推进,促进全市水务工程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整治范围青岛市辖区内在建和已经签订施工合同尚未开工的水务工程项目。三、整治重点重点查处是否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是否以
2、联营、合作、工程总承包、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转包、挂靠;是否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及技术、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是否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是否按照工程投标和合同约定到岗,是否达到实名制考勤要求等。四、实施步聚(一)自查自纠(2022年5月中旬至2022年5月31)。各水务工程项目法人要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和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对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否存在挂靠、借用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二)专项检查(2022年6月初至2022年6月中旬)。各区
3、市水(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在建水务工程清单(附件1),逐个项目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表(附件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逐一核查,依法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市水务管理局反馈。(三)督导检查(2022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市水务管理局组织对各区(市)和各相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各区市和各相关单位的整治情况同步抽查,重点查项目有没有全覆盖,责任有没有落实,问题有没有查全。(四)建立长效机制(2022年7月中旬至2022年12月中旬)。各级水(务)主管部门要分析、总结、提炼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切实堵塞管理
4、中的短板漏洞,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水(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和其他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以更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二)压实各级责任,明确整治任务。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全市水务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各区市水(务)主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水务建设工程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工程建
5、设项目中是否存在挂靠、借用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三)严明纪律作风,务求整治实效。切实增强纪律观念,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以严明纪律保障专项行动的工作质量。各区市水(务)主管部门要严防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确保不漏环节、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通过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水务工程建设市场环境,促进全市水务工程建设和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四)广泛宣传教育,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各区市水(务)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行业警示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将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在全市水务建设市场进行通报,限制其市场准入,增强水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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