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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海大桥纯风险损失率一、一般风险损失率表类型基准损失率(。)基准免赔(RMB)梁式桥梁1.7100万拱桥1.8120万悬索桥2160万斜拉桥2.2200万调节因素调节因子(含下限不含上限)调整系数跨度不大于50m150m 至 100m1. 1100m 至 200m1.3200m 至 300m1.5300m 至 350m1.8350m 至 400m2. 1400m 至 450m2.5450m及以上请咨询再保人建筑材料钢结构1混凝土1.05钢构或组合梁桥1. 1桥面结构施工方法预制件1满堂支撑1. 1悬臂1. 1其他1.3是否穿越主要航道是1.2否1注:跨度为桥段单跨的最大跨度。二、地震、海啸风险
2、损失率表桥梁类型基准损失率(%。)基准免赔梁式桥梁/拱桥0. 5800万悬索桥/斜拉桥0. 71600 万调整因素因素情况调整因子工程所在地区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广东、海南1.20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西1.0其他地区1. 10三、暴风、暴雨风险损失率表此处风灾是指暴风、龙卷风、台风、飓风等造成的灾害,但不包括沙尘暴。技术类型基准损失率(%。)基准免赔梁式桥梁/拱桥0.6150万悬索桥/斜拉桥0.8300万调整因素因素情况调整因子施工所在地区福建、厦门、浙江、宁波、广东、深圳、海南、广西1.8上海、江苏1. 5山东、青岛1.2天津、河北、辽宁、大连1.0工程期限四年及四年以内1四年以上
3、1.2、第三者责任风险损失率表基准损失率(。)基准免赔(财产损失)第三者责任险0. 150万每次事故基准赔偿限额为RMB1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增加RMB1000万,损失率应相应提高5%。五、免赔调整因子免赔额调整因子-1基准免赔额倍数0.60. 70.80.923451020调整因子1. 51.251. 11.050.90. 860.810. 780.70. 63免赔额调整因子-2损失的%5101520调整因子0. 950.90. 850.8六、扩展条款(一)下列扩展条款,保费不应低于主险保费的2%。如赔偿限额超过表定限额,则应适当提高保费。1 .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每次事故最高赔偿
4、限额:损失金额的20%或最高RMB1000万;2 .特别费用扩展条款;最高赔偿限额:损失金额的20%;3 .设计师责任条款;最高赔偿限额:损失金额的20%或最高RMB2000万;4 .船舶碰撞事故特别条款;免赔额:不低于“100万或损失的10%,以高者为准”5 .扩展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二)其他扩展类条款,每一项条款加收的保费应不低于主险保费的0.5%;对于限制类附加条款,每一款条款最多可扣减主险保费的0.5%,但无论如何,限制类附加条款扣减的保费总额不超过主险保费的5%;七、使用说明(-)该表格适用于跨海大桥,其他桥梁可参考使用;(二)该表格不适用于下列风险:1 .跨海大桥所涉及的隧道2 .
5、人工岛3 .施工机具上述风险较为特殊,其承保条件应参考国际再保险市场的报价情况,结合项目具体风险情况单独计算;(三)对应条款为人保财险2009版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四)必须附加“桥梁施工特别条款”;(五)必须附加“打桩及挡土墙除外条款”;(六)必须附加“海工特别条款”;(七)如附加“专业费用扩展条款”,赔偿限额建议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A)如跨海大桥可分为多个桥段,对于不同桥段,应根据其具体风险,适用不同的基准损失率、调整因子和调节系数,并按照对应桥段各自的保额,分别计算相应的纯损失后加总,作为整个项目的纯损失;(九)第三者责任计算保费适用物质损失部分保险金额;(十)免赔调整因子,如同
6、时适用两项调整因子,则下调因子适用较低者,上调因子适用较高者,如同时适用下调和上调因子,则采用连乘的方式计算。对于非表定的免赔调整情况,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相应调整因子;(十一)费用率主要包括经营管理费用比率、保险保障基金比率、手续费及佣金比率、营业税金及附加比率、利润及风险附加比率等,该数值范围为20%-30%;(十二)不负责赔偿因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被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十三)承包商应具备相关资质与建设经验以符合当地法规的要求。(十四)同一风险损失率表下的调整因子采用连乘方式计算该项风险的损失率,各项损失率累加得出项目的纯
7、损失率,保险费率=纯损失率/ (1-费用率)。附件:一、桥梁施工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1)工程材料、半成品组件及设备的储存处所、仓库、办公室、宿舍、工棚及加工场及其他各种施工工地,均应设在施工工地内高于过去20年记录最高水位或发生频率20年一遇洪水位以上的高地。否则保险人对于上述设施及存放材料因洪水、涨水或淹水所致损坏或灭失均不负责赔偿。(2)对于因施工需要,必须在河床存放或加工的工程材料、半成品组件及设备,均应依施工进度需要逐渐移置。遇有任何损坏或灭失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一律以三日内所需用量为限。前项所称河床是指现在或以往有河流经过的河槽或区域,筑有堤防者是指堤防内的区域。(3)保
8、险人对在河床预制件厂制造中的预应力梁工程及存放在河床上的预应力梁、钢梁,因洪水、涨水或淹水所致的损坏或灭失,均不负责赔偿。(4)工程合同规定施工中需拍照者,被保险人每月至少应拍照一次保存备查。保险工程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拍摄显示损毁部分的照片,保留现场,并于72小时内通知保险人,非经保险人同意不得修复,并应提供业主派驻工地监理签章的施工进度表、施工检验记录及材料进场、使用及储存的完整资料,以供保险人理赔时参考,否则保险人对无法查证部分的损失不负责赔偿。(5)保险工程(含临时工程)任何一次意外事故所致损坏或灭失,被保险人除应负担保险合同所列明的免赔额外,对临时工程应再自行承担该项损失的%或
9、RMB 元,以高者为准。若临时工程以外其他工程的损失没有超过该项免赔额,而临时工程的损失合计超过时,被保险人除承担该项免赔额外,应另行承担超过部分损失的%或RMB 元,以高者为准。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二、打桩及挡土墙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以下费用不负责赔偿:(一)由于以下原因更换、矫正桩柱或挡土墙:1、在施工中错误放置、错误连接或挤压;2、在打桩或抽取过程中丢失、放弃或损坏;3、打桩设备或套筒的故障或损坏导致阻塞;(二)修复断开或分离的板桩;(三)修复任何物质的渗漏或渗透;(四)填充空隙或更换消耗掉的膨润土;(五)由于桩基或地基工程不能通过负载测试或其他未达到设计承载能力;(六)
10、修复侧立面或结构。本条款不适用于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证明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的举证之责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三、海工特别条款本条款是保单的一部分,受保单的条件、条款、除外等的约束。(-)责任免除:1 .保险公司不承担被保险人因以下原因产生的费用:L1由于沉降引起的泊位,防波堤等的损失;1.2 由于江河或者海洋正常活动引起的损失;1.3 大于200米的未完工或无保护的防波堤,码头或者别的海工设施;1.4 由于土壤腐蚀造成的损失;L5疏浚和重新疏浚的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损失;L 6填充材料的损失;1.7 因以下原因造成桩基或连续墙的重置或纠正的费用:L 7.1在建筑过程造成的错
11、置,移位或者堵塞;1. 7. 2打桩或者拔管时造成的废桩;1.7.3由于挤压造成的堵塞或者是受损的桩设备及套管;1.8 纠正不连贯的打板桩的费用;1.9 纠正所有渗漏的费用;1.10 桩或基础不能承重或者是不能达到预定设计的承重能力;1. 11恢复轮廓或者尺度的费用;1.12 所有浮动的设备以及其他如沉箱,驳船等的损失以及因此造成的责任;1.13 由于在水中等待作业或者离岸的建筑设备造成的损失;1.14 由于拖动金属线,锚,链条或者浮标造成的损失;1. 15航运责任。定义:正常的海洋活动是指不超过蒲福标准8级风力(10分钟内的平均风速)的台风引起的水流运动。(二)保证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必须做到在整个保险期间关注气象当局每天发出的天气预报,在暴风雨来临前的12小时内与气象当局保持紧密的联系;四、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原因引起意外事故并导致其它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发生的重置、修理及矫正费用,但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除外。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