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docx
《xx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带动建档立卡农户持续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 19号)、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局关于印发XX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财农(2021) 115号)、xx省扶贫开
2、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扶领通(2020) 8号)、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常见问题及绩效目标编制样例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的项目(以下简称“财政衔接资金项目” )o衔接资金项目要按照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是指国家、省和市各级安排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所支持的项目,主要包括衔接资金项目、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3、、国有贫困农场资金项目、国有贫困林场资金项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以及其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等。第二条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由县级根据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相关要求,结合年度任务因地制宜确定衔接资金项目。实行县级审批、报省市级备案、乡镇实施、乡级报账全覆盖。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辖区内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其主要负责人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展改革、民族宗教、林业、残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项目管理相应工作,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报告项目管理有关情况。第三条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县抓落实、乡镇
4、(街道)实施、村级配合、工作到村、扶持到户;(二)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参与、农户自愿、分工协作;(三)规划引领、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奖优罚劣。第四条 项目主要支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脱贫村和非贫困村,推动均衡发展。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和不超过30%的中央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第五条 乡镇(街道)须根据本区域发展与巩固脱贫攻坚年和乡村振兴衔接实施规划,结合本地资源禀赋、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脱贫村和非贫困村等实际建立完善项目库,并报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六条 严格坚持“四个不摘”要求,
5、完善巩固发展长效机制,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不断夯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二章项目申报和审批第七条 项目主管部门编制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并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第八条 村级组织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拟定项目上报项目实施单位。第九条 村级拟定上报的项目要求有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民生监督员、群众代表参与签字认可,在村级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10天)结束后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第十条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原则上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
6、中选择。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须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需要和参照申报指南,在当年年初提前认真谋划项目和建立项目库,同时对收集的项目信息在公告栏进行公示并报县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入库。第十一条 每年11月底前,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会同相关行业部门,根据下一年度工作任务,严格按照XX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从县级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编制下一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根据县级下达资金分配文件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按照时间节点从建立的项目库中选定项目上报。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申报同类项目覆盖多个村,申报项目
7、时明确每个村扶持的户数和人数(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户数、人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量。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对选定上报的项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勘察和论证,要充分考虑上报项目可操作性、实效性,涉及有县级及县级以上部门驻村的必须有驻村工作队(组)负责人参加并签字,经确定上报的项目要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或合同,同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和利益联结机制。第十四条县业务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报送项目参照补助标准和结合全县市场行情对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认真审核汇总。第十五条 县业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汇总结果报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由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对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财政 衔接 推进 乡村 振兴 补助 资金 项目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www.001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