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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xx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加快投资项目推进,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区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概算审核、预算编制、结算审核、跟踪审计及全过程造价咨询等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选择和管理。第三条全区通过公开招标统一选定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遵循“管用分离、动态监管、定期考核、及时预警”的原则。第四条区住建局负责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的招标和考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中介机构日常使用管理。第五条 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
2、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从事工程造价等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且近三年内无违法、重大违规执业行为。第六条 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须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接业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人民币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第七条原则上每二年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第八条使用单位选择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原则上应通过以下方式确定:(一)委托项目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不含)的,按照造价咨询
3、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中标排定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二)委托项目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采取排除法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即被抽中的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不再参加下一次的抽取,直至全部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抽取完后实行新的抽取轮次。(三)跟踪审计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不含背靠背清单审核)以及小额限额以下的项目,由使用单位根据“三重一大”原则确定,填写XX区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使用备案表,报区住建局和交易中心备案。第八条使用单位选择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原则上应通过以下方式确定:(一)委托项目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不含)的,按照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
4、构中标排定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二)委托项目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采取排除法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即被抽中的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不再参加下一次的抽取,直至全部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抽取完后实行新的抽取轮次。(三)跟踪审计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不含背靠背清单审核)以及小额限额以下的项目,由使用单位根据“三重一大”原则确定,填写XX区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使用备案表,报区住建局和交易中心备案。(一)建设单位的概算编制、预算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编制与使用单位的概算审查、结算审核;(二)建设单位的概算编制、预算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编制;(三)概算
5、审查与结算审核。第十二条 对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进行考评,考评分为日常考评和年度考评。日常考评由各使用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在项目造价咨询实施过程中对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进行考评。年度考评由区住建局牵头,会同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区公管办组成年度考评组,以项目考评为基础进行综合考评,具体考评细则另行制定。第十三条根据考评结果建立完善优胜劣汰机制,对年度考评优秀的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给予通报表扬,年度考评不合格的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参与抽取摇号,直至限制其下一轮投标资格。第十四条本办法由XX区住建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20日起施行。附件:L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使用申请表2.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使用备案表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使用申请表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规模服务类别选取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回避单位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区公管办意见(盖章):年月日区住建局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2:造价咨询及审价服务中介机构使用备案表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规模服务类别选取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回避单位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区公管办意见(盖章):年月日区住建局意见(盖章):年月日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区住建局、区公管办、建设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