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办法.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办法(鲁建质安字(2021) 14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 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 9号),明确提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内涵,依法界定了建设单位应履行的质量责任。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竣工验收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严格履行
2、法定程序,严查违法发包。依法依规健全完善建筑保证定额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结合新标准、新工艺、新材料、新要求,及时调整增补相关定额。支持倡导质价相符的优质优价理念,推动“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引导建立以建设单位为主导的工程质量创优模式。三、全面从严审查把关,落实终身责任。严格招投标监管,从严审查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所需费用列入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概预算情况。严格设计审查管理,重点检查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专篇落实情况,涉及工程结构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和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重审情况,严查以“设计优化”等名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擅自变更图纸行为。严格质量终身责任制,重点检查建设单位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落实情况。鼓励试行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指导监督。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质量管理体系,检查项目专职人员配备和质量首要责任行为落实情况。加大对建设单位委托检测项目和数量的抽查力度,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严查变相要求施五、加强质量信息公开,落实两书制度。全面推行以建设单位为主导的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分阶段公示法定手续、建筑材料、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质量终身制承接机制、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投保情况等信息。重点检查预售现场样板房与竣工交付的商品住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一致性情况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省 住房 城乡 建设厅 关于 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 首要 责任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