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人民法院破产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纪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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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智慧助企业重获新生荔浦市人民法院破产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纪实一个负债近1个亿的公司,法院依法进行破产重整,科学选择管理团队,使拖欠了 3年多的3093万余元工程款得以兑现,100余名农民工工资得到保障;一个负债700万元的药业公司,法院依法进行保壳式破产重整,保住了广西的药业品牌,使企业涅槃重生作为被最高人民法院定为广西唯一的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基层试点法院,荔浦市人民法院积极推动破产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构建破产审判专业机构、建立完善破产配套制度措施,破产案件快速审、执转破(执行案件转破产案件)等方面作了先行探索实践,改革试点成效日益显现。审结破产案件28件,清理僵尸企业8家;破产案件
2、审理周期缩短80%,破产重整成功率达100%;成功重整了荔浦金科房地产、荔浦县荣事达公司等企业,确保社会利益最大化,实现债权清偿约22亿元,妥善安置员工700余人,实现国家税收约4200万元,使1.7亿余元银行债权得以确认保护,为破产企业纾困债务资金约8亿元。加强宣传打“破”疑虑荔浦市民营经济发达,现有规模工业园区3个、小微企业园1个、农民工创业园1个。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共有民营企业4340家,从业人员10万余人。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不少企业主因为资金链断裂无法偿债而选择破产重整,2013年以来,平均每年有101家企也退出市场。对于企业而言,是在竞争激烈中继续残喘,还是有序退出市场?对
3、于政府而言,这更是关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思考题。对荔浦法院而言,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恰逢其时”。2014年12月25日,荔浦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之-o试点之初,审理破产案件无经验可鉴,企业、群众谈“破”色变,民营企业管理混乱、破产基金缺口大,“僵尸企业”全面清理难、资产变现难、审理周期长、债权人权益兑现难一个个难题摆在荔浦法院面前。荔浦法院把“破产并不一定等于倾家荡产”作为主题,多渠道进行宣传,采取“面对面”的沟通方式,让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众多债权人充分听取双方对企业破产的意见及想法,“背靠背”进行引导,宣传破产案件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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