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何路(四号浦路–袁浦路)道路工程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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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何路(四号浦路袁浦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二一年七月南村路(良浮路四何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1 项目概况四何路(四号浦路袁浦路)道路工程位于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转塘镇,基本呈南北走向,北起四号浦路,南至袁浦路,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道路红线宽为26米,道路建设工程长度为1368.391米,用地面积约35620平方米。2 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该项目拟建址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表1 道路沿线环境敏感点一览表与道路相对位置桩 号敏感目标名称建筑与道路红线距离建筑与道路中心线距离敏感点规模道路西侧K0+020K0+080南村村农居133187m1462
2、00m评价范围内户数10户;23层砖混结构K0+085K0+400回龙村复建农居点(在建)8187m21200m评价范围内户数150户,11层住宅楼11幢,6层住宅11幢K0+420K0+560横埭街村农居5.0187m18.0200m评价范围内户数24户;24层砖混结构K1+220K1+328缪家村农居33.6187m46.6200m评价范围内户数23户;34层砖混结构道路东侧K0+430K0+610南村村农居13.053.7m26.066.7m评价范围内户数11户;23层砖混结构K0+480K0+820横埭街村农居7.6123m20.6136m评价范围内户数17户;23层砖混结构K0+82
3、0K0+920缪家村农居11.6117m24.6130m评价范围内户数10户;23层砖混结构注:表中敏感点距离为道路红线外建筑物3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1)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及一些粉末状材料)若堆放在沿线水体附近,如果保管不善或受暴雨冲刷等原因可能进入水体,也会造成对水体的污染。施工营地应设置临时化粪池,将生活污水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严禁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与环卫部门签订生活污水外运协议。营运期该项目建成后,道路两侧采用雨、污分流制。在四何路上敷设一条D300的污水管道,污水管道分段接入袁浦路、南村路、良南路、河山路的污水管道,最后汇入转塘科技
4、园污水泵站;再通过杭富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之江路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经九溪污水泵站输送到七格污水处理厂。(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道路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现场、未完工路面和堆场等开源的粉尘污染物、沥青烟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等。该道路工程所需的沥青砼,混凝土均来自拌和厂家、直接用卡车或搅拌车配送至工地。沥青摊铺应避开居民上下班高峰期及在家时段。营运期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可知,由于四何路高峰车流量远小于环城东路,因此四何路排放的汽车尾气污染物CO、NO2小时平均浓度也均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3)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道路建设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源来自于
5、房屋拆迁、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这部分噪声虽然是暂时的,但同时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多,这些施工机械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如不加以控制,往往会对附近的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产生较大的噪声污染。因此,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或减缓对周围敏感点的不利影响。营运期在未采取任何噪声治理措施情况下,四何路交通噪声将对其两侧敏感目标产生超标影响。在采用低噪声沥青路面的情况下,可减缓四何路交通噪声将对其两侧敏感目标的超标影响。在采取低噪声沥青路面措施后,四何路近、中期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敏感点昼间预测值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但对回龙村复
6、建农居点的夜间噪声预测值仍有部分超标。由于回龙村复建农居点的窗户已采用双层中空玻璃,该窗户隔声量可达30dB,因此,回龙村复建农居点临道路一侧建筑室内声环境能够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的要求。考虑到本项目西侧全部为村镇居住用地,因此本评价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对本路段实施禁鸣、夜间禁止大型车辆通行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住宅的影响。本评价要求对桩号K0+335K0+415处的港湾式公交站台采取一定的隔声措施;在规划允许情况下对该公交站台位置进行调整,使之尽可能远离回龙村复建农居点。道路建设单位应对本道路西侧的村镇居住用地在规划设计时做好告知工作,使居民
7、住宅楼等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物尽量远离公交站台设置。(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施工营地应设置垃圾收集箱,与环卫部门签订垃圾清运协议,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中部分可以再生利用,由居民、工厂异地建设加以利用;其它不能再利用的废水泥混凝土块、碎石等,可作为平整土地土方,应运往指定地点倾倒;属于垃圾类的,则委托环卫部门处置。(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该项目沿线未发现有古树等重要绿化植被需要加以迁移等保护。对于普通绿化植被,应在施工结束时即加以复植恢复。工程沿线人类活动频繁,不存在濒危野生动植物,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不会对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带来影响。本工程土石方挖填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原有的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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