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储出〔2009〕85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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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政储出200985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简本第一章 项目主要概况杭州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政储出200985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位于杭州市经济开发区下沙C/R-D-35地块,位于杭州市开发区中心单元、下沙单元控制性详规调整范围内,属新建项目。本项目详细情况详见表1-1。表1-1 各地块经济技术指标及建设内容详情表地块名称用地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设内容C/R-D-35地块62618m2176193.4 m266971 m29幢7层、1幢21层、2幢22层、2幢24层住宅,配建商铺及地下停车库本项目各建筑功能布局情况详见表3-3。本项目建设14幢724层住宅和1
2、幢3层商铺。本项目无锅炉和中央空调等设施。本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以保健为主,辅助注射、挂点滴等简单诊疗,卫生服务站不设手术室、不设X光及B超检查室、不设住院床位等,项目3层商铺及裙房公建用房内不设置餐饮和卡拉OK等污染较重经营内容。项目建筑功能布局详见表1-3。本项目东至星河北路,南至空地,西接上沙北路,北至上沙路,项目周边环境详见表1-2。表1-2 拟建地周围环境概况地块方位现状情况规划情况名称与项目用地红线距离名称与项目用地红线距离备注C/R-D-35地块东面星河北路(城市次干路)5m星河北路(城市次干路)5m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15m空地41m公交站41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51m南面空地0
3、m商业、金融业用地0m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5m西面上沙北路(城市支路)5m上沙北路(城市支路)5m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15m绿化用地、农居29m规划综合医院29m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39m北面上沙路(城市支路)5m上沙路(城市支路)5m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45m在建商品住宅29商品住宅29m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69m表1-3 项目建筑功能布局楼号主要功能备注19#楼住宅7层,屋面高23.3m17层住宅屋顶电梯机房、地下车库尾气排放口(各2个)10#、14#楼住宅24层,屋面高72.8m(底部为2层裙房,沿西侧道路设置)12层裙房商铺、扩大前室、门厅等324层住宅屋顶电梯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前室兼电梯厅、
4、风井、地下车库尾气排放口各2个11#楼住宅124层住宅24层,屋面高69.6m屋顶电梯机房12#楼住宅21层,屋面高60.9m121层住宅屋顶电梯机房、地下车库尾气排放口2个13#楼住宅22层,屋面高63.8m122层住宅屋顶电梯机房、地下车库为其排放口2个15#楼商铺3层,屋面高11.55m(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以保健为主,辅助注射、挂点滴等简单诊疗,卫生服务站不设手术室、不设X光及B超检查室、不设住院床位等)1层物业经营用房、公厕、社区卫生服务站、消控中心等2层物业经营用房、社区用房等3层宿舍、会议室、储藏室、活动室等地下室车库等/1层自行车库(10#西侧、13#东南角、12与13#之间)、
5、变配电室(1#、7#东侧、12#南侧、2#与3#、3#与10#、9#与14#、11#与12#、13#与14#之间绿地下)、储藏室(1#、26#、89#楼底下)、配电室(13#、78#、10#楼地下)、生活水汞房、消防水汞房(14#楼地下)、风机房(各楼地下)、地下车库第二章 项目主要结论和建议通过现场调查与监测、类比分析、污染源强分析与计算以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次环评得出以下主要评价结论和建议。2.1主要结论2.1.1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结论(1) 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拟建地为居住用地,其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6、见附件三,规划红线图),本项目拟建地为重点准入区(下沙新城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10107C02),选址符合杭州市主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杭州市开发区中心单元、下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地环境空气质量尚好,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现状声环境质量可达到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现状水环境现状尚可,除氨氮外,其余均能达到水质标准,项目建成后,污水纳管,其水质预计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2) 符合国家及浙江省产业政策本项目拟建地块的定位为住宅用地,本项目定位为商品住宅建设,其建设内容为商品住宅和配套公建设施,其建设是为配合杭州市下沙新城的发展,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
7、向,也符合国家及浙江省的有关产业政策。(3) 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为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要求本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等选择方面符合清洁生产要求。(4) 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分析可知,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和污水(COD、氨氮)等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5) 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要求本项目的主要环保设施包括化粪池、地下车库出入口隔声棚,应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6) 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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