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叶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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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杭州海叶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杭州海叶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一六年九月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8三、环境质量状况10四、评价适用标准12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5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0七、环境影响分析21八、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24九、公众参与25十、结论与建议28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 3 项目各层平面布置图附图 4: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5: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附件:附件 1 企业名
2、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附件 2 法人身份证 附件 3 房产证附件 4 租赁协议附件 5 医疗固体废弃物委托代处置协议书 附件 6 排水许可证附件 7 公众参与材料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杭州海叶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杭州海叶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万*联系人赫*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 210 、212 、214 、216 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0051建设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 210 、212 、214 、216 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Q8330 门诊部营业面积270m2绿化面积/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2环保
3、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67%评价经费/预期投产日期2016.121.1 工程内容及规模1.1.1 项目由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的需求日益提高。杭州海骏科技 有限公司看好这一发展需要,决定投资 300 万元成立杭州海叶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该口腔门诊部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210 、212 、214 、216 号,利用租赁的 闲置营业用房作为其口腔诊疗经营场所。该口腔门诊部的营业范围为: 口腔科/牙体牙 髓专业、牙周病专业、儿童专业、颌面外科专业(仅限拔牙)、修复专业、正畸专业、 预防专业;门诊部设置 6 台牙科治疗椅、1 台超声波清洗机、1 台口腔全景机、1 台小
4、牙片机以及其他配套辅助设备若干,门诊部建筑面积为 270m2 ,该房屋为非住宅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 的可行性。受杭州海叶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的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了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 地踏勘,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在 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 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查。本环评主要评价该项目
5、中非放射、 辐射部分,辐射和放射部分由有资质的单位另行做专题评价。21.1.2 编制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22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2014.4.24 修订,2015.1.1 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 修订)(1997.3.1 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修订) (2016.1.1 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起施行,2016.7.2 修订,2016.9.1 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4.1 起施行,2013.6.29 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修订) (2008.6.1 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3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2015.6.1 起施行);(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2012.7.3;(1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7、,环发200628 号,2006.2.14.;(11)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 2014.12.30。2、地方法规(1)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 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03.9.1 起施行);(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 年 6 月 1 日期实施,2013 年 12 月 19 日修订;(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 年 1 月 1 日期实施,2013 年312 月 19 日修订;(4)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21 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1.12.1 实施,20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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