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入场流转交易办法.docx
《达州市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入场流转交易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达州市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入场流转交易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达州市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入场流转交易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5) 58号)精神,培育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引导各类农村产权入场流转交易,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属达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目录(详见附件)范围的农村产权和项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产权入场流转交易,是指权属明晰的农村产权,通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市场以招标、拍卖、挂牌、电子竞价、协议转让、一次性密封报价等方式寻求受让方的流转交易行为。第四条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入场流转
2、交易应当坚持市场化和政府引导原则,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原则。第五条 市、县(市、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农村产权交易相关工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务、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文化体育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农村产权交易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协助做好农村产权交易的信息处理、交易审批(备案)、咨询释疑、纠纷调解等相关工作。第二章交易机构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
3、心,以及乡镇、涉农街道依法设立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所(站),统称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负责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等服务。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窗口,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落实流转信息员,负责采集、初核、整理、查询和公示本村(社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定期上报乡镇、涉农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所(站)。第七条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实行“六统一”运行模式,即统一平台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第八条农村产权交易实行分级交易。(-)
4、市级交易平台。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跨县域的农村产权交易;负责对接省级平台,建立市、县、乡三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指导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二)县级交易平台。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负责组织除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之外的本行政区域农村产权交易;指导乡镇、涉农街道交易服务所(站)工作。(三)乡镇服务平台。乡镇、涉农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所(站)负责本乡镇、涉农街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收集、汇总、核实,并定期上报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指导、帮助转让方完成申报材料;承办自愿申请的农民个人产权交易和不需要办理变更(转移)登记且每宗(件)评估价格在5万元(不含5万
5、元)以下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第三章交易品种第九条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流转交易的方式、期限和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农村产权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一)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的经营权。(二)林权。是指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指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四)“四荒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五)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是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六)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达州市 鼓励 引导 农村 产权 入场 流转 交易 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