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绞车运输系统安装使用管理标准全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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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绞车运输系统安装使用管理标 准全套第一条轨道运输大巷内“五标两警(路标、里程标、避灾路线标志、 警冲标、道岔位置指示标志、警(笛)铃、弯道报警)必须齐全,安装 位置符合要求。第二条轨道大巷及车场的司控道岔控制器(扳道器)等必须设在壁 龛内(能够保证安全间距的除外),有接地装置的要打好接地线。第三条大巷轨道接头必须平齐,内错差、上下错差不得大于2mm; 轨道接头轨缝采用长轨焊接的,轨面焊接平整无裂缝为合格;未焊接的 轨缝间隙小于2mm为优良,轨道接头轨缝间隙小于5mm为合格。轨 道道岔与长轨的连接接头间距、左右错差、上下错差符合长轨接头要求, 且必须保持水平、圆顺,长轨与道岔的连接不得采用焊
2、接,否则,视轨 道道岔质量不合格。严禁在大巷轨道运输线路、井底车场等地点使用简 易道岔。第四条大巷轨道和轨枕不得有悬空现象,除车场和特殊地段外,其 它轨道的轨枕端头、扣件、螺栓、轨心处的轨枕1/3-1/4必须暴露在路基石子外面。严禁硬化轨道,否则按轨道质量不合格处理。第五条大巷轨道的两股钢轨必须保持水平直顺,严禁有三角坑,平 行的两根钢轨在15m的范围内其水平度误差严禁超过5mm,否则视为 轨道不合格。第六条各矿必须制定轨道扣件紧固、润滑管理制度。并加大巡道工 的巡回检查与维护力度,严禁松动和锈蚀第七条必须严格执行巡道检查维护制度,机运(运输)队巡道工每 天必须对大巷轨道进行巡检,并有巡道检查
3、维护记录。矿井对运输线路 的集中巡检和维护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巡检范围涵盖矿井所有轨道运输 线路。第八条轨道线路日常巡道人员一组不得少于3人。巡道人员必须携 带轨道尺、钢板尺、钢卷尺、线绳、道锤、撬杠、扣件与螺栓装卸等工 器具。第九条轨道运输大巷水沟设计与日常整修必须满足在正常排水或 采区集中排水时,水沟水面应保持在大巷底板及以下位置。第十条轨道运输大巷不得有积水、淤泥、杂物,在水沟盖板上面不 得有流水现象,严禁在大巷水沟侧和行人侧堆放木料、工字钢、管材等 物料(巷道维修除外)。新施工的采区必须有专用材料存放巷道或碉室, 不得存放在运输大巷。第十一条大巷地面及轨道发现底鼓、水沟断面发生压力变形的
4、应及 时处理,水沟盖板必须齐全、平直、稳固。第十二条运输大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 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 侧,从巷道道硝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 (综合机械化采 煤矿井为I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 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m (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0.5m)。第十三条加强轨道的日常检查工作,提高认识,坚持机车、矿车掉 道就是事故原则,除了认真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外,在处理机车、 矿车掉道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严禁生拉硬 拽。运输(区)队处理掉道时,必须以副队长或班
5、长为现场组织者和安 全负责人进行处理;其他区队掉道时,必须以跟班副队长为现场组织者 和安全负责人进行处理;运输队和采掘区队要在作业规程中对车辆掉道 处理作出明确规定。第十四条轨道运输大巷运输通信系统必须完善可靠。第十五条严禁人员乘坐矿车;严禁人员跨越机车与矿车或矿车与矿 车的连接处;不得在轨道中心或非行人侧行走、横跨轨道。第十六条电机车司机离开驾驶室时,必须随时取下操作手把并随身 携带保管,严禁交给他人代管;正常情况下严禁顶车作业;电机车司机 之间,严禁以相互撞车的形式进行联络或作为联络信号。第十七条严禁机车、矿车占用行车道,严禁把矿车推翻 在轨道两旁或放置。第十八条机车运输时,列车或单独机车
6、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同一区段轨道上,严禁行驶非机动车辆,确需行 驶(人力推车)时,必须经过井下机车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第十九条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 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第二十条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 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严禁使用该机车。第二十一条矿用电机车必须进行车况年检(机车年检),电机车制 动距离、矿车连接装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四百 一十六条规定进行试验。第二十二条用人车运送人员时,除应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五十八条、 五十九条规定要求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7、:(一)当发出人车开车号令或已经起动运行时,严禁追赶车辆或强 行登乘人车。携带危险品或超长物具的人员禁止乘坐人车。(二)人车的行驶通过弯道或道岔时必须减速慢行,并鸣笛示警。(三)乘坐人员上、下车时必须当机车停稳后,且跟车工发出警号 后,乘坐人员方可打开车门和上、下人车。第二十三条采用电机车运输的大巷内,不得进行人力推车。确需采用人力推车的,必须经过井下调度站同意。大巷内临时停放车辆 禁止停靠在主运输线路上以及弯道、道岔处或视线受阻的地点。临时停 放的车辆必须双向双侧或双向单侧掩车。在平车场或平巷内,人力推车 时,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第二十四条轨道运输大巷使用的电机车必须符合以下规
8、定:(一)机车牵引能力必须符合要求,按规定数量牵引车辆。(二)列车制动装置必须有足够的制动力,确保制动距离在规定的 范围内。(三)电机车必须按规定车速行驶,电气装置必须完好。防爆蓄电 池机车的电气设备,只能在井下车库内或井上打开检修,严禁在巷道内 打开检修。(四)机车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开车前要认真对机车进行安 全检查。开车前,跟车工(信号把钩工)要对矿车连接装置等进行认真 检查,发现有问题,严禁发车,确保安全。(五)司机在开车前必须先发开车信号后起车。机车运行中,不得 抢道运行。停车时,不得长期停在主运道上。严禁站在车下操作机车。(六)电机车牵引超长材料车辆时,机车与超长车辆之间必须要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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