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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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管理, 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推动住宅工程品质全面提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 称分户验收),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 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对每 户住宅套内的主体结构、实体观感、使用功能质量等进 行检查,并形成验收记录的质量验收活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工建设 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第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分户验收的业 务指导。县级及以上住
2、建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包括实际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能的队、站、 服务中心等机构,下同)具体实施分户验收监督管理。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将做好分户验收作为落实工程质 量首要责任的重要内容和具体实践,应督促施工、监理 等单位落实分户验收工作责任。建设单位应牵头实施分户验收,会同施工、监理、 物业(已确定物业公司的项目)等单位,成立分户验收 工作小组,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对分户验收工作质量负 总责。第六条 分户验收分为主体结构阶段分户验收和竣工 验收阶段分户验收。(一)主体结构阶段分户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合格、 住宅套内空间形成后,应按计划、方案对每户住宅的结 构工程观感质量、结构尺寸等进行专
3、门验收。合格后方 能组织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开展穿插施工的项 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组织验收。(二)竣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单位(子单位)工 程竣工验收前,应对每户住宅观感质量、空间净尺寸和 主要使用功能进行专门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方能组织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第七条 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住自检。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设计和 合同约定的相关施工内容后,应首先进行全面的自检, 并在住宅工程楼地面、墙面相应部位做好暗埋水、电、 暖管线区域标识和标高测定定点标识,配电控制箱(盘) 电气回路标识等。(二)施工单位申请分户验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后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附
4、表1),经监理单位审 核通过后报送建设单位。(三)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 按照预先制定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配备必 要的检查工具、检测仪器,开展验收工作。分户验收以实体测量、观感目测等方式为主,辅以 功能性检测手段,应逐户、逐间进行记录,对每户存留 5至10张照片资料。照片资料应清晰体现验收时间、楼 栋编号、房屋编号、参验人员等。(四)质量问题处置。对分户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 量问题,验收小组应书面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对整改问 题的描述应清晰、准确,有定量数据。质量问题全部整 改完成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认定该户 房屋分户验收合格。验收小组应留存质量问题整改前后
5、的对比照片。(五)形成验收结果。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对分户验 收记录进行质量信息公示,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记录张贴于户内醒目位置,并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 证书的附件。鼓励建设单位将分户验收记录制作成二 维码等形式,便于购房人通过手机扫码等方式查看、留 存。第八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应明确分户 验收的具体程序、标准、成员等。分户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 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施 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质量)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建 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分户验收小组组长。鼓励建设单位邀请部分业主代表或委托有资质的第 三方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验收。试点投保工程
6、质量 保险的住宅工程,鼓励受委托的工程质量保险风险管理 (TlS)机构参与分户验收。第九条分户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一)主体结构阶段的分户验收内容1 .楼地面、墙面和天棚混凝土观感质量;2 .装配式构件安装观感质量;3 .二次围护结构观感质量;4 .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偏差;5 .室内水电安装预留预埋观感质量。(二)工程竣工验收前分户验收内容1 .室内空间、构件尺寸;2 .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3 .门窗安装质量;4 .防水工程质量;5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6 .给排水、采暖系统安装质量;7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8 .栏杆、护栏等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安装质量;9 .吊顶、隔断
7、、墙面饰面、楼地面饰面、门窗、木 作、厨卫、电气、消防、安防、智能化工程等其它内容。第十条每套住宅验收完毕,建设或监理单位负责据 实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附表2),住 宅工程中实际存在的检查子项均不得甩项、漏项;分户 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按单位工程汇总分户验收情况, 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附表3), 对本阶段分户验收作出结论。各方参验人员应在分户验 收记录及汇总表上签字确认,其中总监理工程师、施工 单位项目经理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住宅工程质量 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应加盖公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一式4份,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分别留存1份,另1份报送工程 质量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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