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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检查指导部门档案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第八条 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工作的责任人,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第三章经费、库房和设备第九条 学校档案所需经费,单独立项,列入学校预算,统筹解决。第十条 学校为综合档案室提供专用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根据需要配置恒温、恒湿设施。第十一条 学校有计划地为综合档案室配置微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照相机、刻录机等设备。第四章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和接收工作第十二条各种载体的归档材料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并实行部门立卷制度,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各种载体归档文件材料
2、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综合档案室应深入各部门指导其立卷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属全校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由学校办公室整理、立卷,专业性文件材料由部门档案员进行整理、立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定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第十四条学校对科研成果,基建工程等进行鉴定、验收时必须有综合档案室人员参加。有关部门应会同综合档案室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加以审查,签署意见,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的项目,第八条 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工作的责任人,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第三章经费、库房和设备第九条
3、学校档案所需经费,单独立项,列入学校预算,统筹解决。第十条 学校为综合档案室提供专用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根据需要配置恒温、恒湿设施。第十一条 学校有计划地为综合档案室配置微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照相机、刻录机等设备。第四章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和接收工作第十二条各种载体的归档材料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并实行部门立卷制度,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各种载体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综合档案室应深入各部门指导其立卷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属全校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由学校办公室整理、立卷,专业性文件材料由部门档案员进行整理、立
4、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定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第十四条学校对科研成果,基建工程等进行鉴定、验收时必须有综合档案室人员参加。有关部门应会同综合档案室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加以审查,签署意见,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的项目,第八条 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工作的责任人,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第三章经费、库房和设备第九条 学校档案所需经费,单独立项,列入学校预算,统筹解决。第十条 学校为综合档案室提供专用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根据需要配置恒温、恒湿设施。第十一条 学校有计划地为综合档案室配置微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照
5、相机、刻录机等设备。第四章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和接收工作第十二条各种载体的归档材料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并实行部门立卷制度,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各种载体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综合档案室应深入各部门指导其立卷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属全校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由学校办公室整理、立卷,专业性文件材料由部门档案员进行整理、立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定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第十四条学校对科研成果,基建工程等进行鉴定、验收时必须有综合档案室人员参加。有关部门应会同综合档案室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加以审查,签署意见,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
6、料的项目,第八条 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工作的责任人,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第三章经费、库房和设备第九条 学校档案所需经费,单独立项,列入学校预算,统筹解决。第十条 学校为综合档案室提供专用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根据需要配置恒温、恒湿设施。第十一条 学校有计划地为综合档案室配置微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照相机、刻录机等设备。第四章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和接收工作第十二条各种载体的归档材料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并实行部门立卷制度,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各种载体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综合档案室应深入各部门指
7、导其立卷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属全校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由学校办公室整理、立卷,专业性文件材料由部门档案员进行整理、立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定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第十四条学校对科研成果,基建工程等进行鉴定、验收时必须有综合档案室人员参加。有关部门应会同综合档案室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加以审查,签署意见,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的项目,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借阅者要遵守借阅规定,不得在档案上涂改、勾划、圈点、拆卷、污损。如利用者要求复制档案,一般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规定合理收费。密件不得复制。第七章考核、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一条在校长领导下,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委员会和学校综合档案室定期对全校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作为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第三十二条 对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档案工作人员和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三十三条 对因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