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修订草案代拟稿)(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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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修订草案代拟稿)(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 部审计行为,强化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严肃 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名词解释】本条例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 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 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 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第三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及国
2、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管 理使用财政资金及社会公共资金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第四条【基本原则】内部审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依 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五条【单位职责】单位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内部审计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直接领导本单位的内部审 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 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第六条【职责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 领导,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法治政府等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
3、内依法领导、指导、监督本行业、 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县级以上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管辖范围内的内部审计工作。第七条 【行业自律】内部审计协会是由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 员依法成立的自律性组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行业自律性管理,接受 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八条 【机构人员】下列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 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一)实行省级垂直管理的部门,以及财政收支金额较大或者下属单 位较多的其他国家机关;(二)地方高等院校、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大中型科研院所、实行企 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下属单位较多的其他事 业单位;(三)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
4、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四)地方管理使用社会公共资金金额较大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本条第一款第(一)(二)(四)项的规模标准由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单位 的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单位,应当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内部审计人员。第九条【总审计师】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配备总审计师。总审计师协助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 作。第十条【经费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 单位预算。第十一条 【限制性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履 行职责,遵守行业规范
5、。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兼任财务以及其他经营性工作,不得参与原经办业 务的审计事项。第十二条 【专业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内部审计工作所 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单位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开展 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第十三条【资格条件】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者具有三年 以上审计、会计、法律或者经济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四条 【保护限制规定】单位应当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 部审计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客观履行职责,不受其它组织、
6、机 构或者个人的干涉和打击报复。单位不得安排内部审计人员从事财务、资产管理、工程建设、采购等 可能影响内部审计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第十五条【审计回避】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与被审计 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计对象有权申请内部审计人员回避。内部审计人员的回避,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决定;内部审计机构负 责人的回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决定。第十六条【社会审计】除涉密事项外,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内部 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在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质量等 方面对社会审计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审计机 构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
7、审计报告等质量的管控,留存审计档案资料, 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第十七条 【激励机制】单位应当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 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予以表彰、激励。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年度绩效、民主测评 等方面的差异化考核机制。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十八条【单位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履行下列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上 级和本级政府、审计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安排和要求;(二)制定并督促落实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三)研究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审议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报 告;(四)管理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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