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2022年).docx
《湖南省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2022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省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2022年).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 2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26日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市、县两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风险防控,提高政府投资效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精神,特制定
2、以下办法。一、明确项目范围(-)纳入本办法管理的市州、县市区政府性投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 .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 .国有投融资公司投资建设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 .国有投融资公司投资建设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上述第2、3种情形所称国有投融资公司,是指纳入名录管理的市州、县市区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和国有投融资企业,名录由市州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对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国有投融资公司进行全面梳理,其中,融资平台公司名录报省财政厅汇总备案,同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国有投融资企业名录报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备案。严禁为规避项目审批监管而新成立融资平台公司
3、等来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二、规范决策程序(二)政府性投资项目履行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前,必须由同级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加强资金来源审核和风险评估论证。(三)符合第(一)条第1、2种情形的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必须使用财政资金、政府债券资金,不得违规使用市场化融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在同级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前,须由上级财政部门对资金来源进行评估论证。其中,县市区级总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须报所在市州财政部门会同投资主管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金来源评估论证;总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在完成市州评估论证程序后,还须报省财政厅会同投资主管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评估论证复核。市州级总投资额2亿
4、元及以上的,须报省财政厅会同投资主管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金来源评估论证。若实施项目后债务率大于300驰的市州和县市区,总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须报省财政厅会同投资主管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金来源评估论证。(四)符合第(一)条第3种情形的重大项目决策,须由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投资联审。在完成本级决策程序后,由上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牵头,联合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审机制,对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以及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等开展联审。其中,财政部门负责对使用政府性资金情况,发展改革会同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是否符合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进行审查。县市区国有投融资公司投资5000万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湖南省 进一步规范 政府 投资 项目 决策 立项 防范 债务 风险 管理办法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