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docx
《吉林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林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docx(4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吉林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吉办发202134号)要求,进一步压实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分级保护、逐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夯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
2、,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健全黑土地保护制度体系,建立农田布局优化、保护、建设、利用和监管的全流程、全链条、全覆盖农田保护机制,织密织牢监管网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二)基本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上下联动。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农田保护共同责任体系,构建上下联动、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农田保护责任,一体推进保护、管理、监督与执法。坚持依法依规、严保严管。依法对农田数量、质量、生态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和管理,确保耕地保护红线目标决不能突破,永久基本农田决不能擅自占用,推动耕地
3、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市情,精准施策,科学治理,全面提高农田保护利用水平。坚持权责明晰、奖惩并重。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评估考核与结果运用,建立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对成效突出的地方给予表扬,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实行约谈问责。(三)工作目标到2021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组织体系,配套制度基本形成,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到2022年年底前,责任明确、治理有效、监管到位、奖惩分明的田长制制度体系全面建成,全市农田保护利用水平明显提升。二、组织体系(一)分级设田长按照行政区划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4+1
4、”模式设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和网格长。市、县(市)区和开发区设总田长,由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副总田长,由党委(党工委)分管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政府(管委会)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乡级设田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副田长,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设村级田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网格长,网格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或社主任担任。(二)分级设田长办公室市、县(市)区和开发区设立田长办公室工作。市田长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5、市委农办、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内部设立专职办事机构,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县(市)区、开发区田长办公室设置参照市级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乡、村级田长制办事机构的设置,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三)分级设田长联席会议市、县级设田长联席会议,由总田长召集。其中,市级田长会议成员单位有市委农办、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
6、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开发区田长会议成员单位根据本地实际,由本级总田长确定并召集。(四)明确责任区域田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市级田长责任区域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县级田长责任区域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乡级田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村级田长责任区域以村行政管辖区为单位;网格长责任区域由村根据耕地资源情况划分若干管护网格,原则以村所辖自然屯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三、工作职责(一)田长、网格长职责1.市级总田长、副总田长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承担全面推行田长制总指挥、总督导职责;组织领导市级行政区域内农田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
7、题;指导田长办公室监督考核市级田长会议成员部门和下一级田长履行职责情况。市级总田长对全市田长制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统筹全市农田布局、保护、建设、利用和监管工作。副总田长协助总田长开展工作,对田长制建立、推行、督导、考核等工作负分管责任。县级总田长、副总田长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承担全面建立、推行田长制职责;组织完成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立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对辖区内的农田保护负总责,主要包括统筹谋划和部署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和提升质量等工作;协调解决农田保护重大问题,具体包括:带头落实会议、巡查、调研等制度;调度、督导本级田长和
8、下级田长履职尽责,落实田长制等情况。县级总田长对本级田长制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统筹所辖区域农田布局、保护、建设、利用和监管工作;副总田长协助总田长开展工作,对田长制建立、推行、督导、考核等工作负分管责任。乡级田长、副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农田保护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组织村级田长、网格长进行必要的学习培训;建立、更新田长档案信息;设立田长信息公示牌;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调解职权范围内的农田权属争议,维护承包经营人合法权益等工作。乡级田长对本辖区内田长制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将农田布局、保护、建设、利用和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吉林市 全面 推行 田长制 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