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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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进一步便民惠企,提升工作效率,有效破解困扰购房者已久的从交房到办证的“时间差”问题,对照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结合吉林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减负惠企、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落实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改革工作,打造吉林市交房办证新模式,切实保障人民
2、群众的切身利益。(二)“交房即办证”的定义“交房即办证”是指新建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完成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取得竣工联合验收备案证、限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开发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向购房者进行交房,为申请材料齐全的业主即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办证工作目标。二、实施范围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改革工作实施范围为吉林市建成区内具备交付条件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经开发建设单位申报,行政管理部门现场踏查、会议审议确定实施对象。三、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3、汇总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制定有关配套政策,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个案问题,确保各环节无缝对接。组 长:谢 义 吉林市副市长副组长:关长吉市副秘书长张光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成 员:张寿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督察沈国庆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凤斌市财政局副局长 贺飞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张紫辉市税务局副局长 四、 责任分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土地价款的征收工作,督促土地受让单位及时缴纳土地价款;负责对建筑物外框尺寸、容积率等相关规划指标的变更审批;在竣工验收备案前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完成不动
4、产测绘工作,提前启动不动产权籍调查、国土指标核算等工作;按时限要求为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负责设立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窗口;负责其他行政职权范围内的审查、审批、监管、验收等工作。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牵头协调交房工作,将新建商品房交房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流程;负责组织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并按时限完成;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执收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负责按时限完成新建商品房项目测绘成果审核、楼盘表建立工作;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落实交房主体责任;负责行政职权范围内的其他审查、审批、验收和交易监管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督促执收单位做好报建费征缴工作。市政务服务
5、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在市民服务中心增设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窗口办公场地,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受理、限时办结相关业务。 根据交房、办证事项审批要求,依托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组织、协调相关审批部门有序开展线上审批工作;提供政务云平台支撑,保障网络环境稳定。 市税务局:负责加强开发建设单位的日常税收征管,做好购房业主契税、印花税的征缴工作。 五、工作流程开发建设单位完成新建商品房项目建设任务,确认建设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合同要求,足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相关税费,综合测绘与核实技术成果已上传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改系统),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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