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doc
《河北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doc(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河北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政府令2001第13号 自2001年8月25日起施行, 2007第5号令第一次修正,2014第2号令第二次修正,2015第9号令第三次修正,2016第1号令第四次修正)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采伐,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林木,是指依法实行采伐限额管理的森林和其他树木。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木采伐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省对林木采伐实行限额管理制度。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和报批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铁路、公路
2、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采伐限额,分别由铁路和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系统编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平衡,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国务院批准后,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范围。第六条 采伐林木不得突破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外,森林采伐限额的分项指标不得相互挪用或者挤占。第七条 采伐实行限额管理的林木,必须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方式进行。第八条 封山育林区的林木在封禁期内严禁采伐。第九条 禁止采伐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因进行重点项目建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北省 林木 采伐 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