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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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XXX署办(2023)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三次中央XX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XX方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为有效抓手,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基层民政服务供给中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破解基层社会服务堵点,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
2、023年4月底前,实现全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到“十四五”末,基层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事业蓬勃有力。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治引领。牢固树立“党建+”理念,将党的建设贯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始终,引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各乡(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和中坚力量。(二)坚持社会协同,推进购买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体制,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厘清县
3、民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权责边界,明确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着力推动民政服务从“花钱养人到花钱办事”转变。(三)坚持专业引领,强化规范运行。以救助对象、困难群众、困境儿童保护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骨干,坚持专业化发展方向,打造乡(镇)为民服务社会化平台,以项目化运作方式为困难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级分类指导。坚持社工服务站建在基层、服务基层的基本定位,聚焦群众需求,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满足基层群众多层次、个性化需求,创新理念、整合资源为民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准度。着眼长运发展,深入调查研究,根据我县社会工作发展现状和地域差异以及基层民政工作人
4、员配备情况,全面加速、一体推进乡(镇)社工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三、服务内容(一)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协助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入户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二)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协助为养老服务机构内的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及特殊困难老年人等提供综合服务和开展定期巡访、探访活动,提供健康、救助、精神关爱、权益保障等相关社会工作服务。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助行、助医、助餐等相关工作。(三)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配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农村留守妇女等的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
5、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以及其他救助保护、社会关爱等社会工作服务。(四)社会事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宣传婚姻政策法规、婚丧嫁娶移风易俗,强化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配合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婚前辅导服务、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服务等。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等服务。强化源头治理管控,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流浪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五)基层治理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参与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修定、宣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参与村级议事协商,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全面落实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基层治理。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
6、、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组织,推动建立基层“五社联动”机制。(六)社会事业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提供精神文明、爱国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处、应急处置、有福安置、妇女保护等社会事业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四、建设方式(一)购买主体。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主体为县人民政府,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各乡(镇)作为项目落地方协同县民政局开展相关工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服务提供机构。(二)承接主体。承接社工服务项目的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依法登记的社工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章程中应有明确的
7、社会工作宗旨、业务范围等内容。本地无相关承接主体的,可从外地引进,同时加快培育本地服务机构。二是其有规范的财务和纳税资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队伍。三是无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三)运行管理。购买社工服务项目,要设立县级社工站项目指导服务平台(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负责对全县乡(镇)社工站运行的业务指导、社工培训、日常管理、考核服务。(四)签订协议。购买主体应与承接机构依法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包括项目期限、服务内容、目标任务、服务要求、权利义务、绩效评估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原则上以2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五、建设标准(一)站点设置。按照有场所、有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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