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集团严禁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管理办法.docx
《建筑集团严禁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集团严禁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管理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严禁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维护施工合同的严肃性及合理、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建设依法顺当进行,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煤矿建设项目和电力建设项目,其它建设项目参照执行。其它产业板块制订本系统的管理方法,并报发展与建设局备案。第二章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界定第三条工程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商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
2、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工程分包即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依据承包合同的商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劳务分包是指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作业资质的企业完成的行为。资质挂靠是转包、违法分包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指没有资质或低资质的施工企业借用有资质或高资质的施工企业资质承揽工程的行为。第四条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的界定1、转包承包人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非法转包:承包人不遵守合同商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承包;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
3、的名义转给他人承包(化整为零);承包人将主体结构工程转给他人承包;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承包人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进行组织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形成实质性工程转包的其它行为。2、违法分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专业工程违法分包: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加商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专业工程分包人对工程实施再次分包;分包工程承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但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
4、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劳务分包违背以下要求的:允许有包工包辅料存在,但不得将工程整体打包进行劳务分包;当劳务分包人包料和使用自己的机械设备时,应以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选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3、资质挂靠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施工企业挂靠经营:(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缺乏
5、承揽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3)挂靠人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而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只是以本企业的名义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被挂靠的企业收取管理费而不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不担当安全、技术、-4-质量、经济等责任。(4)以劳务分包作掩护实际实施资质挂靠的行为。第三章施工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第五条为有效防止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行为,集团公司实行施工企业登记备案制度和施工企业不良记录制度,第六条实行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发展与建设局对参与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建立施工企业库。详细见EE集团施工企业登记备案管理方法。第四章施工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 集团 严禁 工程 转包 违法 分包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