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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规范化股份制改制若干政策的意见(平政办(2022) 4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凤凰行动”计划和我县“工业强县”战略部署,鼓励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规范化股份制改制(以下简称“股改”),切实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为打造“千亿工业强县”莫定基础。根据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目标积极动员我县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示范带动性强、持续成长性好的企业开展股改,加大股改企业激励,推进企业合规经营、管理制度持续优化,营造企业股改良好氛围,实现“以合规促股改、以股改推上市
2、”目的,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力争2025年底前我县股份制企业(工业)超100家。二、扶持政策(一)中介费用补助。企业完成股改的,按股改过程中实际支付给有证券资质中介机构(含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有资质中介机构”)的费用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二)股改企业财政扶持。股改当年净利润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股改完成当年起的2年内,按企业新增净利润一定比例给予股改企业财政扶持奖励,第一年按5%奖励,第二年按3%奖励,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所属年度较股改前一年的增加值,前一年净利润为负值的将被视为“零”,净利润数据以有
3、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该股改企业后续被列入平阳县拟上市(挂牌)企业名单并享受股改五年财政扶持政策时,如奖励年限重叠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兑现。(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三)企业人才股权激励支持。鼓励股改企业对负责生产和研发的高水平工程师、核心员工及技术骨干等实施股权激励。企业自股改完成当年起的3年内,因激励员工而发生股权转让的,按股权转让金额的3%给予奖励(用于企业发展),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被激励人员需符合我县人才扶持政策中ABCDE类人才的相关条件。(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四)股改企业直接融资支持。鼓励股改企业通过
4、“投融对接平台”发布融资需求,提升直接融资占比。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股改企业融资项目的展示和推荐力度,为股改企业获得县级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南鹿基金岛入驻基金投资提供“绿色通道”支持。(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财政局)(五)鼓励同行业企业强强联合。县内企业以股改为目的实施整合,全资或绝对控股县内同行业企业(含原企业主体增资扩股、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并发生股权转让且现金方式转让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现金方式转让金额的5%给予奖励(以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用于企业发展,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经信局)(六)股改企业土地要素支持。
5、打造股改企业工业园,在平阳经济开发区规划出300-500亩工业用地,缓解股改企业用地难题,企业提交入园申请前须完成股改工作。(责任单位:*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七)股改企业用地准入支持。相关部门和乡镇、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安排年度新增工业用地(海)计划指标时,要加大对股改企业的支持力度。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股改企业申请单独供地的,在工业用地(海)项目准入评价时给予加3分。(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乡镇)(八)股改企业员工子女教育支持。企业完成股改次年起的3年内,按股改完成当年在平阳县年度
6、纳税总额(规费除外)给予3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照顾统筹安排名额。年度纳税总额1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1个名额;年度纳税总额以5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500万元纳税金额的给予增加1个名额,最多不超过3个。该名额用于企业正式员工(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子女照顾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入学。已获得“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十强企业”照顾名额的企业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税务局)(九)股改企业评先评优支持。企业完成股改当年,年度“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十强企业”评比给予加2分。(责任单位:*县经信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7、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联系副主任、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提升办、县税务局和相关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平阳县企业股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股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企业股改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督查通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企业股改目标顺利完成。县股改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股改办”),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加强股改培育和考核。县有
8、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排摸属地企业情况并梳理企业股改培育清单,落实专人负责推进。鼓励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纳入培育清单,其他高成长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股改工作列入乡镇、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年度考绩,县股改办将会同县考绩办对全县企业股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税务局、相关乡镇)(三)加强企业股改引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合理安排年度企业股改培育专项资金,全面加强企业和相关人员资本市场和企业合规知识培训,引导企业转变经营理念,树立主动规范化改制意
9、识,开展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经信局、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乡镇)(四)加强重大产业项目股改引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将企业股改作为拟供地50亩以上或拟投资额超2亿元单体制造业项目招商引资的筛选条件之一。对本意见正式实施前已取得土地,且拟投资额超1亿元的重大产业(制造业)项目,各属地乡镇、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该项目首次上规后积极推动企业开展股改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乡镇)(五)加强营商环境优化。建立“平阳县股份制企业清单”,各部门对列入“清单”且年度营业收
10、入超5000万元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的,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及举报案件外,按照关于做好涉企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平纪办(2018) 11号)文件执行。(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六)加强工作氛围营造。各乡镇、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对企业股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宣传报道,加大股改典型案例挖掘力度,充分发挥股改企业在管理提升中的引领作用、创新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和转型升级中的骨干作用,积极营造企业股改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乡镇)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8日一、本意见适用于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平阳县范围内,且符合本意见奖励申报条件的企业
11、。本意见正式实施前已是股份有限公司或已列入平阳县拟上市(挂牌)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意见所列的奖励政策。本意见所涉奖励部分再次发生应纳税事项,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二、本意见相关事项由各牵头责任单位(标注号)负责。各牵头负责奖励事项审核及兑现的单位仅受理奖励事项发生时间为当年或上一年的奖励申报,企业未按时申报的,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奖励,相应奖励不再予以受理及兑现。如本意见与县级其他政策对同一个对象(项目)的同类型奖励出现重合时,执行最高额,不重复享受。三、企业申请奖励时需符合平阳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的相关规定。四、符合条件的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可参照本意见执行,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五、本意见自2022年7月8日施行,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附件执行责任分工表序号条款对应的工作内容责任单位责任类型1中介费用补助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制定细则受理2股改企业财政扶持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制定细则受理3企业人才股权激励支持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制定细则受理4鼓励同行业企业强强联合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制定细则受理5股改企业土地要素支持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受理6股改企业用地准入支持县经信局受理7股改企业员工子女教育支持县教育局受理8股改企业评先评优支持县经信局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