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农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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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世纪的农奴中世纪的农奴(又名vi11eins)是不自由的劳动者,他们在地主(或租户)的土地上劳作,以换取人身和法律保护,以及在另一块土地上工作以满足自己基本需求的权利。农奴占中世纪人口的75%,但不是奴隶,因为只能购买他们的劳动力,而不是他们的人身。农奴可能不是奴隶,但他们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和行动限制,这些费用根据当地习俗而有所不同。中世纪农村社区的中心和农奴存在的原因是庄园或城堡庄园主的私人住所和出于行政和法律事务目的的公共聚会场所。农民与这些庄园及其领主的关系被称为庄园主义。到14世纪,由于社会和经济的变化,特别是可以用来支付农奴报酬的货币的广泛使用,使一些农奴最终有可能购买自己的自由,农
2、奴制在14世纪衰落了。起源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为了互惠互利而生活在一个庄园里的想法可以追溯到罗马时代,当时乡村别墅在周围的土地上生产食物。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和外国袭击和入侵变得更加普遍,在受保护的地方共同生活的安全性具有明显的优势。庄园主将在他的土地上生活和工作的权利授予农民,以换取他们的劳动服务。农民要么是自由的,要么是不自由的,后一类被称为农奴或农奴。农奴制部分是从古罗马帝国的奴隶制演变而来的.由于没有多少自己的财产,农奴们放弃了迁徙自由和劳动,以换取在地主土地上的生活福利。农奴最重要的职责是每周在领主的领地内劳作两三天。除了那些出生在农奴制下的人之外,还有许多自由劳动者因为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勉
3、强满足他们的需要而不知不觉地成为了农奴。在长期患病或歉收等情况下,许多自由人为了生存而沦为农奴,这种降级在1087年的末日审判书(DomesdayBook)中经常得到证实,该书记录了诺曼英格兰的地主和劳工。庄园一些乡村庄园的面积只有几百英亩,刚好够满足居住者的需要。最小的土地单位称为庄园。庄园可以为君主、贵族或教会所有,极有钱人可以拥有数百座庄园,统称为荣誉。大多数庄园就像小村庄一样,因为它们创建了自给自足和独立的社区。除了庄园和/或城堡外,该庄园还为工人提供简单的住所,可能还包括一条小河或小溪穿过它、一座教堂、磨坊、谷仓和一片林地。庄园的土地分为两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是专为土地所有者独家开发
4、而保留的demesne(领域)。通常,私有土地占庄园总土地的35-40%o第二部分是劳动者为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而生活和工作的土地(mansus),通常每个家庭约12英亩(5公顷)。庄园里的农奴耕种保留给他们使用的土地以及私有土地。权利与义务农奴最重要的任务是每周在他们领主的领地内劳作两三天,在收获季节等繁忙时期更多。那块土地生产的所有食物都交给了领主。农奴有时可以派一名家庭成员(前提是他们身体有能力)代替他们在领地上干活。在一周的其他日子里,农奴可以耕种根据自己家庭需要而分给他们的土地。通常,农奴不能合法地离开他们工作的庄园,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有权利在上面生活,这给了他们身体上的保护和生计。农
5、奴继承父母的地位,尽管在通婚(自由和非自由劳动者之间)的情况下,如果合法,孩子通常继承父亲的地位,如果不合法,则继承母亲的地位。在英格兰和诺曼底,长子继承了农奴父亲实际耕种的土地,女儿只有在没有兄弟的情况下才能继承。寡妇通常继承已故丈夫大约三分之一的土地。相比之下,在法国中部和南部、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农奴子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除了向他们的领主支付他们自己土地上生产的食品的固定百分比外,农民还必须向当地教区教堂支付什一税。地主可以出售他的一个农奴,但出售的权利是劳动权,而不是像奴隶制那样直接拥有人的所有权。从理论上讲,农奴的个人财产属于土地所有者,但这不太可能得到强制执行,也不太可能与实际
6、相关。除了向他们的领主支付他们自己土地上生产的粮食的固定百分比外,农民还必须向当地教区教堂支付什一税,通常是农民收成的十分之一。后者被用来维持牧师、教堂和为穷人提供小额福利基金。除了这两项沉重的费用外,农奴还必须向他们的领主支付罚款和某些惯例费用,例如领主的长女结婚或死亡以农奴的继承人支付的遗产税的形式对农奴进行征收。在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罚款通常以实物形式支付,例如以农奴拥有的最好的动物的形式支付。为了保护地主农奴的子孙后代,农奴的女儿嫁给外地人要罚款等习俗。出生在大家庭中的农奴往往没有自己的土地耕种,因此不得不继续住在父母家里,或者与拥有土地的农奴结婚,或者住在别处的另一个农民家里,让他
7、们付出劳动作为租金。其他选择包括与领主协商一块新土地、为当地牧师工作或在城镇或城市碰碰运气,在那里他们可能会找到为磨坊主或铁匠等商人工作的非技术性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庄园的习俗各不相同,有些劳动者占据了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灰色地带。其中一类农奴是法国、德国和低地国家部分地区的部长级农奴。这些在法律上仍然不自由的农奴实际上有更多的行动自由,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和土地,因为他们是曾担任领主行政官或某种军事职务的农奴的孩子。日常生活1298年英格兰理查德伊斯特庄园的风俗描述记录了农奴的以下日常任务:他将自费犁地和耙地四分之一英亩。在一年中,除了星期六和主要的教堂假期外,他每隔一天工作一次,要么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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