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电视台合作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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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电视台合作协议第一篇:与电视台合作协议搏击俱乐部与山东电视台体育频道合作胜者为王栏目草案一、合作目的搏击俱乐部作为全国最专业的武术搏击推广机构,为了积极调动本俱乐部在武术界资源,配合电视台提高经营收入,促进电视武术搏击事业发展,特与电视台合作推出此栏目。二、合作的内容:在电视台划定的相应时段与长度下,组织每周一场全国各地的非专业选手参加的武术搏击比赛胜者为王。电视台播放,每周一期,一年保证不低于四十八期。另外通过队员海选、培训,武林宝贝海选、培训,武术表演队员海选、培训等,合作进行栏目推广和创收。三、栏目人物、时长、发行、样式1人物:主持一人比赛队员四对选手八人裁判八人武林宝贝二人2、时间段
2、晚十点时长45分钟3、栏目样式:非专业选手,娱乐性现场比赛四、栏目看点与卖点本栏目搏击比赛是包容任何一种武术门派的系列赛事。世界上几乎所有武术风格都在中国或者是以中国为发源地。在古代,为争夺武林最强的称号,不同武术风格门派之间挑战性的比武时有发生。今天,我们让中华武术回归原始,在擂台上祭典我们令人骄傲的传统。胜者为王搏击大赛吸纳全国各地不同门派的武林中人,给予来自不同武技风格的练武者证明自己和本门派实力的机会。以搏击和娱乐性吸引观众。五、栏目的广告经营:栏目的广告经营权属于俱乐部,电视台时间段交给俱乐部独立经营。栏目拥有的广告资源:栏目冠名、角标、背景、字幕、贴片广告及所有的现场广告等。(贴片
3、广告长度:四十五分钟栏目270秒。)六、电视台的权利与义务:电视台对本栏目有终审权。栏目开播前报道播放开播仪式,开播前一月进行短片预告。七、搏击俱乐部的权利与义务:在以本草案为基础所签订的合作协议框架内,全权负责栏目的制作、经营和管理。拥有栏目创作权,资金支配权,和人员(包括主持人)招聘使用权。必须遵守台内栏目管理相关制度,严格遵守节目审看播出程序,严格执行合作协议所规定的相关义务。十、栏目合作协议的签署与执行:经过友好协商,栏目与台里签订基于本细则相关规定为基础的合作协议,交纳协议金额10%作为合作保证金,并按季度在节目播出前支付协议经济指标,协议从年月生效。十一、合作期限:栏目与电视台签订
4、合作协议期限暂定为半年年。到期双方根据发展情况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如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原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第二篇:电视台与商家合作协议范本电视台栏目合作协议甲方:乙方:栏目组本着诚实信用、紧密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就栏目中的宣传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宣传合作协议:一、合作时间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12年月曰至2013年月曰。二、宣传及乙方服务内容1乙方负责在节目幸运抽奖环节显示幸运观众奖品由提供字样并拍摄企业相关宣传画面每期播出。2.乙方在合适的情况下为甲方安排、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专题访谈宣传详细介绍公司业务及产品扩大其在的影响力、知名度和权威性。三、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
5、方全年提供给栏目组宣传费用一万两千元以实物或现金方式结算并在乙方拍摄时间为乙方提供场地、人员和物资帮助。(二)乙方责任1负责相关稿件的采写及编辑、制作播出等工作2.乙方节目正常播出时间为每周一期每期20分钟重复播出六次。生活频道周五20:00周六12:0020:00周日12:00新闻频道周五22:19周六22:19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双方商定甲方应付给乙方全年宣传费一万两千元整实物抵用。双方签署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五、争议解决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由山东省人民法院管辖。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6、法律、法规、条例。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甲方:代表签字乙方:栏目组代表签字第三篇:电视台节目合作协议范本栏目播出协议书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代表人:代表人:邮编:邮编:栏目是自制的一档大型栏目,由(以下简称甲方)承办,现与各电视台(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栏目的播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本条款1 .栏目名称:(日播版)2 .栏目长度:分钟/期3 .播出周期:期/周4.合作期限:(自乙方开播之日起)第二条:甲方责任1 .甲方拥有栏目的版权。2 .甲方保证节目内容舆论导向正确,无政治性、政策性问题3 .甲方负责按计划进度制作栏目,按时向乙方提供节目内
7、容,并按电视台播出技术标准复制。全年共向乙方提供期节目。4 .甲方按乙方播出进度提前一周向乙方供应节目,若节目出现技术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一周内向乙方调换。第三条:乙方责任1 .乙方安排栏目在乙方自年月日开始播出。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栏目进行剪辑,保证每期节目含的分钟贴片广告的完整播出,否则应按每期万元成本向甲方支付节目费用。3 .乙方在播出节目时因故顺延或更改播出日期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共同协商处理方法;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节目漏播,乙方应在与节目播出的相同时段进行补播。4 .乙方应每周将节目的播出进度传真给甲方。5 .乙方承担磁带、复制费和邮寄费用按:DVD光盘,每盘三期节目按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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