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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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0页共10页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 31号)精神,提高新时代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水平,助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
2、针,深入实施非遗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四川省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四川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提供精神支撑。(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非遗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名录体系进一步完善,调查记录体系更加科学,传承体验设施覆盖全省各县(市、区)、中心镇,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数字化、智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影响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非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建设不少于10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争创一个国家级非遗馆。整体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非遗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基本建成非遗资源保护利用强省。到2035年,非遗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活力明显增强,工作制度更加完
3、善,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整体性保护格局完全形成,非遗影响力显著提升,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的作用更加彰显,四川省非遗保护工作水平和成效进入全国前列。二、健全保护传承体系(三)做好调查记录工作。继续开展全省非遗资源调查,重点对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等区域进行调查。建设非遗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口述史等资料库,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广泛发动社会记录,提高专业记录水平,对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并给予经费保障。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对市、县两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记录。依托“智
4、游天府”平台,建设非遗信息管理系统和大数据平台,设立非遗档案总库,实现数字化档案管理。加强非遗资源整合共享,推动非遗数据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加强非遗档案和记录成果的社会利用,实现资源集聚化、管理平台化、应用多元化。(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代表性项目管理。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重点推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相关非遗项目纳入各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进行保护。高质量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履约工作。对新发现非遗资源及时纳入各级代表性项目保护并做好记录工作。加强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夯实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建立年度
5、报告和考核评价机制,实现动态管理。加强与代表性项目相关的文化空间保护。(文化和旅游厅)(五)推进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加强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工作,推动市、县两级出台本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加强评估和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给予补助。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实施四川省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传承人技能艺能。促进传统传承方式与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项目所在地联合办学,探索推广现代学徒制、订单式等多种传承人培养模式,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不断壮大传承队伍。支持优秀代表性传承人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6、推动将代表性传承人培育成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乡村工匠。鼓励民间举办传统技艺比赛、传统技艺展示等活动提升传承人技艺水平。(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深化区域性整体保护。完善文化生态保护区部门间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动民族地区、长江和黄河流域、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特色文化形态挖掘研究和整体性保护,建设一批非遗保护传承基地,认定一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积极争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现全省主要特色文化形态整体性保护全覆盖。对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给予资金支持。发挥“大草原联盟“
7、等文旅“十大联盟”的协调联动作用。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连片区、中心镇(村)建设等,深入挖掘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传统村落、美丽乡村等村镇中的非遗资源,将历史的厚真性、风貌的完整性、生活的延续性与非遗整体保护有机融合,提升乡土文化内涵,建设非遗空间,推出一批非遗特色村镇、非遗特色街区。探索有效工作模式,做好“非遗在社区”工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非遗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实现与农耕文化保护、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保护传承、美丽乡村和城市建设相结合,保护文化传统,守住文化根脉。(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省民族宗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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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四川省 关于 进一步 加强 物质文化 遗产 保护 工作 实施 意见 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