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标准(2024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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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京津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标濯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为加强京津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提升药物临 床试验质量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 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 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监督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试行)等,修订本检查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检查标准适用于京津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对 行政区域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的日常监督检查(包括备 案后首次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有因检查等。根据检查类 型和检查重点,现场检查
2、可适用部分检查要点。二 检查内容检查要点共19个检查环节、148个检查项目,分为机构 和临床试验专业(以下简称专业)2个部分,包含对资质条 件与备案、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现场检查内容。检查项目中关 键项目共计14项(标示为),主要项目共计60项 (标示为),一般项目共计74项。三、判定原则检查发现的缺陷分为严重缺陷、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一般情况下,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判为严重缺陷,主要项目 不符合要求判为主要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判为一般缺 陷;可以综合相应检查要点的重要性、偏离程度以及质量安 全风险进行缺陷分级。应当对机构和专业分别作出结论。(一)现场检查结论的判定原则1 .未发现严重缺陷和主
3、要缺陷,发现的一般缺陷少于5 项,经综合研判,所发现缺陷不影响受试者安全和/或试验数 据质量或者影响轻微,认为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健全的,结论 为符合要求。2 .未发现严重缺陷和主要缺陷,发现的一般缺陷多于或 等于5项;或者未发现严重缺陷,但存在主要缺陷且数量少 于或等于3项,经综合研判,所发现缺陷可能影响受试者安 全和/或试验数据质量,但认为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健全的,结 论为待整改后评定。3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经综合研判,所发现缺陷可能严 重影响受试者安全和/或试验数据质量,认为质量管理体系不 能有效运行或者不符合机构备案基本条件的,结论为不符合 要求:(1)严重缺陷1项及以上;(2)未发现严重
4、缺陷,但主要缺陷3项以上;(3)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二)综合评定结论的判定原则1 .发现缺陷不影响受试者安全和/或试验数据质量或者 影响轻微,认为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健全的,结论为符合要求。2 .发现缺陷可能严重影响受试者安全和/或试验数据质 量,认为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或者不符合机构备案基 本条件的,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发现缺陷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和/或试验数据质量,现场 检查结论为“待整改后评定”,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符合要求 标准的,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四、检查要点内容3 见附表1和附表2。附表1京津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标准机构部分(A表)检查环节检查项目检查方法 和内容检查依据条件和备
5、案(A1A5)Al资质条 件A1.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查看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 证规定第5 条(一)A1.2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或经过资格认 定)。查看医疗机 构级别证明 或其他文件规定第5 条(一)A1.3备案的场地符合所在区域卫生健康主管 部门对院区(场地)的相关管理规定,原则上应 在备案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地址范围 内。平实是许他一 案与,业其件 备息址执或文 实信地与证关 核台际否可相致规定第5 条(一)A1.4具有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诊疗 技术能力。查看执业许 可证、诊疗 科目等相关 证明性文件规定第5 条(二)A1.5具有急危重症抢救的设备设施、人员与 处置能力。
6、现场查看, 必要时考核 演练规定第5 条(六)A1.6具有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医技 科室,定期校准仪器设备,实验室检测项目有室 间质评合格证书;委托医学检测的承担机构具备 相应资质。现场查看仪 器设备、检 定证书、校 准报告、室 间质评证书规定第5 条(A)检查环节检查项目检查方法 和内容检查依据A1.7具有门诊和住院病历系统,保障所采集的 源数据可以溯源。现场查看机 构 HIS、LIS、PACS 等信息系 统,查看系 统的稽查轨 迹功能GCP第25条(二)A1.8具有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医务人员管 理、财务管理等其他条件。现场查看相 关文件规定第5 条(十二)A1.9承担疫苗临床试验
7、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其机构为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要求 Al.h Al.2、Al.5、A1.7 条件。现场查看相 关文件规定第5 条A1.10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保证 相关人员可直接查阅临床试验原始记录,无正当 理由不得拒绝或不配合检查。查看检查记 录,面谈相 关人员GCP第。条(五)、第 25条(七)Al.ll新药I期临床试验或者临床风险较高 需要临床密切监测的药物临床试验,应由三级医 疗机构实施。查看医疗机 构级别证明 或其他证明 性文件规定第15条A1.12疫苗临床试验应由三级医疗机构或省 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或者组织实施,实 施单位应具有接种资质。查看医疗机 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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