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采购义务教育阶段校外优质教育资源有关工作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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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采购义务教育阶段校外优质教育资源有关工作的意见(京教财(2022) 6号)各区教委、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采购义务教育阶段校外优质教育资源(以下简称采购校外资源)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支持采购校外资源,丰富校内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减轻校内教师负担,让每个学生在校内能够学得会、学得好、学得足。一是坚持质量优先。采购
2、校外资源要注重质量,充分考虑资源供给单位的资质合法性、团队专业性、资源合规性、理念先进性以及行业口碑等因素,避免非优质资源进入校内。二是坚持内外互补。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课后服务要坚持校内为主,允许采购校外比较成熟的优质教育资源,与校内资源形成优势互补,提升校内教育质量。三是坚持按需引进。采购校外资源要充分开展科学论证,立足教育教学实际,量力而行、按需采购,避免盲目跟风。四是坚持规模效益。对同类校外优质资源,鼓励各区采取集中购买方式采购,在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提高优质资源的使用效益。二、采购内容和方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进市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既有线上优质资源上云共享,适时采购
3、具有集约效应、可供全市中小学通用的校外资源;鼓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区域特点和学校共性需求集中采购校外资源供所属学校使用;支持学校按需采购校外资源,满足学校特色化发展需求。(一)采购内容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可按照采购校外优质教育资源指导性目录采购用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丰富课后服务供给的校外资源,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采购其他类型校外资源。采购校外优质教育资源指导性目录主要包括:1 .课程资源类。这类资源是帮助学校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线上和线下资源,能够有效丰富校内供给,同时减轻教师负担,包括课堂辅助教学资源、课后服务资源、教师专业能力提升资源、数字教学平台等。2 .管理服务类。这类资源是运用
4、信息化手段帮助学校和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效率的辅助软件平台,包括教务管理平台、教师教学评价分析平台、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分析平台、学生综合素质监测分析平台等。3 .其他资源类。除课程资源类和管理服务类外的其他资源,包括学生社工服务资源、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资源、心理健康体检干预资源等。(二)采购方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作为采购主体,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采购程序,签订购买合同,履行相应义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采购主体的,要将采购内容纳入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三、组织保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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