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场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GF-2014-05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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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F-2014-0516风力发电场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国 家 能 源 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一四年七月风力发电场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使 用 说 明一、风力发电场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是对风力发电场并入电网时双方调度和运行行为的约定,适用于风力发电场与电网之间签订并网调度协议。二、示范文本主要针对风力发电场并入电网调度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设定了双方应承担的基本义务、必须满足的技术条件和行为规范。本文本中所涉及的技术条件,如国家、行业颁布的新的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双方应遵从其规定。三、示范文本中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约定或据实填写,空格处没有添加内容的,请填
2、写“无”。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协议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值进行适当调整 在正式协议文本中,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等均应为确定值,以免由此产生争议。,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四、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交易合同的实施。协议双方应注意所签并网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同相关约定的一致性。五、示范文本特别条款及附件中略去的部分,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或约定
3、。目 次第1章 定义与解释7第2章 双方陈述11第3章 双方义务12第4章 并网条件15第5章 并网申请及受理18第6章 调试期的并网调度22第7章 调度运行24第8章 发电计划27第9章 设备检修29第10章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32第11章 调度自动化36第12章 调度通信39第13章 事故事件处理与调查41第14章 不可抗力43第15章 违约责任45第16章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50第17章 协议的变更、转让和终止51第18章 争议的解决53第19章 适用法律54第20章 其他55附件一:并网点图示58附件二:风电场技术参数59附件三:风电场设备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略)61附件四:风电场风电
4、机组GPS位置图(略)62(协议编号:_)并网调度协议本并网调度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签署:甲方: ,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本协议所指电场(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2 首次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可暂不填写许可证,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定属于豁免许可范围的发电项目也不必填写。,调度标识编码 ,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1)甲方经营管理适于风力发电场运行的电网,并同意乙方风
5、力发电场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并入电网运行。(2)乙方在 拥有/兴建/扩建 示范文本中符号“/”表示其左右波浪线上的内容供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计算公式除外)。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的 风力发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并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该风电场并入甲方电网运行。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调度和并网运行行为,维护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1章
6、 定 义 与 解 释1.1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1.1.1 电网调度机构:指 电力调度(通信或控制)中心,是依法对电力系统运行进行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的机构,隶属甲方。1.1.2 风电场:指位于 由乙方拥有/兴建/扩建, 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共 台机组(机组编号、容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二,机组位置详见附件四) 如果机组核定容量与其铭牌容量不符,则以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容量为准。下同。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1.1.3 并网点:指风电场与电网的连接点(见附件一)。1.1.4 首次并网日:指风电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
7、的第一天。1.1.5 并网申请书:指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要求将其风电场(机组)并入电网的书面申请文件。1.1.6 并网方式:指风电场(机组)与电网之间一次系统的连接方式。1.1.7 功率变化率:在单位时间内风电场输出功率变化量。1.1.8 风电场运行集中监控系统:指风电场用以监视、控制风电机组及其他场内设备运行状态;接受并执行调度机构下发的有功、无功功率调整、风电机组启停等指令;上传风电机组及公用系统运行状态、参数等信息;上报实时风能监测系统、风电功率预测系统数据;申报检修计划、风电功率申报曲线等计算机监视、控制、信息系统的统称。1.1.9 风电场并网技术支持系统:指风电场运行中用以保证风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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