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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目录与格式(省级高评委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应提供的材料和顺序(一)单位及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一份)1 .各市(州)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评审委托函。2 .申报单位公示结束后的申报人员公示表(附件9)。3 .各市(州)卫生健康局或主管部门汇总盖章的2021年卫 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名册(附件 10),以及EXCeI电子文档。4 .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提供的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1)。5 .各市(州)卫生健康局或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盖章的2021 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对照检查表 (附件13 )。6
2、.各市(州)卫生健康局或主管部门统一收集申报人员近期 证件照电子版,用于后期办证。照片必须以身份证号命名,格 式要求为JPG格式。(二)申报人提供的材料为使申报人员顺利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有利于评审工作开 展,将材料做如下分类。1 .材料一:散装材料(用拉杆活页夹列装)(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格式为 省人社厅2020年统一 A4版,双面印刷,胶装成本。(2)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审 查表(附件6 ) 一份(WOrd格式A3幅面打印)。(3)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要素登记 审核表(附件7)。(4)规定的任职年限内每年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
3、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民营医疗机 构申报人员提供用人单位考核证明,且考核证明须经批准其设 立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5)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8)。(6)医疗机构还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 .材料二:政策性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份)(1)有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含照 片页、姓名页、变更注册页等)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聘任证书(含首次聘用页、续聘页,聘用时间信息连续 完整;聘期达到或超过2021年12月底)复印件;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学历学 位验证登记表(附件1
4、4)几项证书的审核,属市(州)及其以下单位的,由市(州)卫生健康局审核;属省直有关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审 核;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 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2)城乡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下乡)情况登记 审核表(连续服务)(累计服务)(附件4)原件。(3)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附件5)原件。(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证明材料(援鄂医疗 队员表彰证书、省内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或单位证 明)。(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2021年公需科目 学习课程)(6)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博士人员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 资格的,须提
5、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提供由 各级人社部门下发的聘用文件;且截止2021年12月31日聘用满 1年。(7)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申报社会化评审或民营专项评审 的,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近3年来的社保 缴费凭据。3 .按照“申报评审要素”提供的证明材料首页提供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要素 登记审核表(附件7)及附页一份。按照各栏目“申报评审要 素”提供能证实达到规定条件的实际工作业绩原始证明材料。(附封面、目录及相应材料装订)(1)材料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证明材料每年平均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由单位出具“受聘担任 现职务期间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到县级以下
6、医疗 机构服务的经历:提供城乡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下 乡)情况登记审核表(一)(二)(附件4)复印件;提供 每年参与本专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培训、到上级或国 内外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并取得相应项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证书或进修合格证书复印件。(2)材料四:“教学及带教”证明材料在任期期间每年为下级专业技术人员讲授专题课的情 况:提供每年有代表性的三次授课资料(含教学安排表、学员 签到表、授课提纲、课件);带教(培养)过的初、中级人 员或协助指导(培养)过的研究生的情况:提供单位证明(含 带教人员名单)。临床医学、护理学类别中的医师、护师担 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周
7、(/ 每月)次数:提供单位证明及每年有代表性的三次门诊及病房 查房记录复印件。(3)材料五:病历、技术报告病历要求:设病床的医疗机构临床类申报人员,须提交本 人任现职期间近5年内不同年度主治(持)的原始住院病历复印 件5份,病历中必须提供病案首页,且还应包含疑难(死亡)病案 讨论、会诊、抢救记录等内容。技术报告要求:医疗、卫生、计生等机构中非临床类或不设病床的机构中临床类的申报人员,可不提供病历,但须提供技 术报告1份,按论文规定格式书写(字数:副高不少于2500字, 正高不少于3000字)。(4)材料六:业绩成果申报人按照医院等级或行政隶属关系对应相应申报评审条 件,达到黔人社厅通20163
8、98号第十六条(副高),第二十 四条(正高)相应申报评审条件要求应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获各类科技奖的,提供有关获奖证书。采用“引进、推广新技术”申报应提供的材料:以新开 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限制类技术和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 技术(2015版)中在列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作为业绩成 果申报的,除提供该项新技术的申请、公示、鉴定(评估)、 验收等相关资料外,还应提供含备案内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证副本复印件。以未纳入禁止类技术和限制类技术目录的 医疗技术,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其他新技术作为业绩成果 申报的,提供该项新技术的申请、公示、鉴定(评估)、验收 等相关资料,且只限于首次应用于本机构的医疗技
9、术。使用“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申报的,提供 “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和附图”、“授予专利决定公告”文 件和“专利查询证明”。使用编制“标准(规程、规范)”申报的,提供编制的 “标准(规程、规范)”、国家或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 行业主管部门关于该编制标准的立项批文及发布公告文件等。获得党委、政府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表彰的,提供表彰 决定及荣誉证书、奖章奖牌等。入选党委、政府管理的专家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评选的 专家的,提供入选批复及专家荣誉证书。在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提供参加技能竞赛的获奖证书、 获奖文件、奖章奖牌等。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符合申报要求的,提供相应年度的 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技术报
10、告、技术总结等被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推 广使用的,提供推广使用的“技术报告、技术总结”、主管部 门推广使用的文件批复等。(5)材料七:学术成果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课题材料:提供获奖证书、结题 报告、科研部门立项批文、项目合同书等。论文、论著材料:提供论文、论著复印件(含期刊封 面、目录、论文所在页内容复印件)。学术会议交流论文材料:须提供参会文件(邀请函)、 论文证书、论文复印件、论文汇编原件等。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高等医学院校教材: 提供学术、技术著作、教材原件及有关内容复印件(含封面、 目录、版记、封底),出版社证明原件。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中本人撰写20万字以 上,
11、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的:提供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 手册原件及有关内容复印件(含封面、目录、版记、封底), 单位提供的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以及该教材或手册在实际工 作中推广应用的证明。乡镇(不含县所在地的城关镇和社区)医疗卫生计生人 员正常申报副高级资格的,按评审条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即:乡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论文不作硬性要求,但须提 供至少5篇本人撰写的对当地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诊治专题报 告(按论文规定格式书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并经县级卫生 计生主管部门审核盖章。)4 .材料八:论文期刊、论著原件(单独装袋)属于北图中文核心期刊的,请在期刊封面粘贴“标签”并 标注论文期刊发表
12、时间对应的北图中文核心期刊版本;属于SCI 论文的须提供影响因子查新证明。5 .材料九:撰写“论文、论著”原始材料提供撰写论文、论著所涉及的原始材料(临床医学论文要 提供三例以上病案;基础学科论文要提供相关的实验数据)。6 .材料十:送审的代表论文申报正高级资格的申报人员,提供代表论文打印件四份 (不能使用论文期刊复印件,且打印件必须隐去作者姓名、单 位、摘要、出版标记等有关信息,不需加盖“与原件相符”或 单位公章),以及该论文的word电子文档(电子文件名统一格 式为:工作单位+姓名+申报专业)。(三)破格申报材料申报人达到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第十八条(副高), 第二十五条(正高)破格
13、申报高级资格的,提供材料按上款“(5)材料七:学术成果”要求进行。二 申报材料整理装订要求(一)材料封面和目录申报材料按上述材料类别整理后,制作封面和目录;封面 上注明申报类别、材料序号、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 及资格;目录按提供材料顺序填列并注明所在页码。(二)材料装订及包装1 .为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必须装订的材料可采用拉杆活页 夹列装,也可专门制作胶装成册。2 .全部材料统一使用带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竖向开口) 包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 格和联系电话;档案袋底部或侧面加贴标签,注明申报人姓 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档案袋接缝处可用封箱胶布 加固)(三)材料复印涉及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三 申报材料自查及主管部门审查为避免遗漏申报材料各项内容,请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 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收集材料的审查过程中,按照卫生专业技 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对照检查表(附件13)的 内容进行自查,并在相应栏打“M”。在材料申报时由工作单 位、市(州)卫生健康局、主管部门一并将申报材料对照检 查表交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四、说明本附件中的“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主要为省级高评委受 理的申报材料整理使用。获得授权评审卫生专业副高级资格的 市(州)和单位可结合实际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