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接待来院医药代表商务人员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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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接待来院医药代表商务人员管理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四部门印发的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 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以及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 中整治工作安排,为全面加强“清廉医院”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源 头治理、系统施策、综合监管,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强化底线思维和 红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确保全院医务人员和行政管理 人员廉洁从业、廉洁行政,根据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 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 员行为规范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 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
2、本规定。一、医药代表(商务人员)的范围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基本建设、各类行政后勤器材 物资、广告制作等生产经营单位从事药品、医用耗材、医用仪器设备、 信息化建设、后勤物资、广告制作、基本建设等宣传、推广、销售的 人员统称“医药代表(商务人员)”,其他来院开展宣传、推广、销售 活动的人员均参照本规定执行。二、接待管理部门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医药代表(商务人员)到医院开展业务活 动的预约登记及组织接待相关事宜。医药代表(商务人员)在医院开展有关产品宣传、学术推广、商业 推销等活动,应先在纪检监察室进行登记备案,登记信息包括企业信 息、涉及的医药产品信息、设备物资品规、基建项目内容、医药代
3、表 (商务人员)个人信息等。医药代表(商务人员)每年至少登记一次,中 途更换代表应及时申请变更,严禁未经事先登记备案的医药代表(商 务人员)进入医院行政楼、门(急)诊、住院部、检验科、设备科、药剂 科、总务股、综治办、采购办、动力保障股、信息科等医院工作区域 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未经事先登记备案的,医院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 不得接洽上述医药代表(商务人员),不得采购该医药代表(商务人员) 所属企业(或经销商)的医药产品、设备物资、信息软件、不得承建医 院基建项目。四、登记备案应提交的资料1 .医药企业(或其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 .医药代表(商务人员)个人身份证明。3 .遵守行业规范,严禁商业
4、贿赂的廉洁承诺书。4 .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器械说明书及彩页宣传资料。5 .加盖企业印章的(GM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生产批件复印件、医 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等。6 .其它的相关产品、设备物资、基建项目等详细资料。五、接待原则医院接待来院的医药代表(商务人员),按照“三定四有”(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有预约、有记录、有流程、有承诺)原则进行。 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与接待有关的设备科、药剂科、检验科、 综治办、采购办、动力保障股、总务股、办公室、医务部、信息科等 部门共同落实。(一)三定1 .定时间。每月的第一周、第三周的周四为医药代表(商务人员) 接待日,接待的具体时间为
5、15:00-17:30。2 .定地点。接待地点为门诊综合楼9楼小会议室,全程开启视频 监控。(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地点则另行通知)。3 .定人员。实行集体接待,由与接待内容相关的院领导、办公室、 设备科、药剂科、总务股、医务部、护理部、信息科、综治办、采购 办、动力保障股等相关科室,以及相关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相关 专业人员参加,根据业务洽谈情况,可邀请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学装 备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纪检监察室、审计科全程参与。(二)四有1 .有预约。医药代表(商务人员)来访,需在接待日前5天进行预 约登记,填写医药代表(商务人员)来院预约登记表(附件1),可 在医院微信公众号下载或到纪检监
6、察室现场填写,网上预约登记表发 送至电子邮箱,纪检监察室咨询电话略。接到医药代表(商务人员)预约,纪检监察室在征求设备科、药剂 科、总务股、采购办、医务科等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3个工作日内 回复是否接待,明确接待的时间、地点、接待部门及人员。对推介新 设备产品、敏感药品耗材和政府采购产品(服务)项目洽谈、举办协会 学术活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同时,必须经相关领导审核同意。2 .有记录。纪检监察室对每次接待医药代表(商务人员)来访的情 况须如实做好记录,重点记录来访人员基本情况、来访时间和地点、 是否通过预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参加接待人员有无违反规定行为等。 接待工作完成后,参加接待的人员要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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