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行文规则.docx
《公文的行文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文的行文规则.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公文的行文规则L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 性。2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 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 机关。(二)向上级机关行文规则L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 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3 .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 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 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4 .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 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5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 带请
2、示事项。6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 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 上级机关报送公文。7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 另一个上级机关。(三)向下级机关行文规则L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 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2 .党委、政府的办公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 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 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 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 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3 .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 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4 .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 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 正或者撤销。5 .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 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四)其他行文规则1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 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 合行文。2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但一般仅 限于“函”或者“通知”的形式。部门之间在各自职权范围 内相互联系工作、商治事务和答复审批事项,应当用“函” 行文。3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文 行文 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