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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考核实施方案事业单位考核实施方案为了打造职责明确,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机关,充分调动机关 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有关规定以及机关管理相关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所有在岗的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 具体为:1、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含财政所、司法所工作人员);2、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 心、柏山渠管理所、国土所、合管办、林业站工作人员);3、镇聘用工作人员(指属于镇机关管理的工作人员)。二、考核内容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三、考核办法镇党政
2、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聘用工作人员考核实行IOO分制。1、全体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相互测评占25 分(80%以上人员参加测评,结果有效);2、村书记(第一书记)、主任对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 工作人员的测评占25分(80%以上人员参加测评,结果有效);3、党政班子成员对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 测评占40分;4、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占10分。四、考核计分办法测评分值计算:按有效票数,1个优秀票计1分,1个称职票计 分,1个基本称职票计分,1个不称职票计分。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得 分,总分有效票数X标准分值=测评分。考勤分值计算:根据全年度考勤情况,每缺勤一
3、天扣分,扣完为 止。病事假按国家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五、考核等次的确定1、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中层干部和一般工 作人员分别确定等次;镇聘及其他工作人员单独确定等次。2、每一类工作人员分为四个等次类别:一类为优秀工作人员,占人数20%;二类为比较称职工作人员,占75%;三类为一般称职工作 人员,占5%;四类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工作人员,不设特定比例。具 体考核等次的确定是按每位工作人员考核总得分排名顺序来最终认 定,一、二、三类等次人数均按四舍五入确定具体名额。第四类工作 人员不受名额限制,考核分值低于60分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因违 法、违纪被组织、人事、纪检、司法部门查实或查处
4、定性的工作人员, 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3、至IJ村、居任职人员按编制情况分别参加镇中层干部考核评比。 到村、居任职人员所在村(居)被镇对村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的,其 不得评优(即一类工作人员)。4、在一类工作人员当中,党政机关公务员取得分总排名前13% 位次人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分总排名前15%位次人员(具体 比例根据县对镇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作为单位年度优秀工作人员上 报县人社局,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仍然按比例分别计取(“四舍 五入” )o六、附则1、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等次确定,依据县委组织部考核情 况确定。2、本办法由镇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事业单位考核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20X
5、X20xx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 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委(20xx) 16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 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 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镇跨越发展、科学发展 以及打好城建战役,建设美丽
6、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二、基本原则1、坚持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职务层次、工 作分工情况,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和下村工作 人员三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考核。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 要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 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3、坚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 要以季度考核情况为依据,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 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4、坚持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时, 除
7、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的评价方式,还要注重公众 评议,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5、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 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 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三、实施范围和对象1、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镇国土资源 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环保执法中队的公务 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参加镇机关 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等次仍须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控制),不 占用所在镇名额。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门最终确定,考核奖金由 市直主管部门
8、兑现。2、不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离岗待退人 员、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员。四、绩效考核内容根据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晋委20xx 166号)的有关规定,安海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根据职务 层次、工作分工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即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及下 村工作人员。1、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指“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 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组织协调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 o2、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工作实绩, 即工作完成成效。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及加减
9、分情 况(详见附件3、4) o五、绩效评价方法(一)科级干部考核内容科级干部日常工作性质及范围与一般干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内 容也有一定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1、“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0 分)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0分)3、分管工作完成情况;(20分)4、组织协调工作情况。(20分)(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考核内容1、履职情况(80分)岗位目标(40分)内勤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情况,按时按 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下村人员:为民办实事情况、制止“两违”情况、安全生产管理 情况、计生落实情况。重点目标(30分)参与拆迁、征地等重
10、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公共目标(10分)出勤情况。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工扣2分/天。2、测评情况(20分)内勤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 作态度、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下村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 作态度、下村频率、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3、力口、减分情况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0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0分;受 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5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5分;突(偶)发事 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5分,失职扣5分;在省以 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新闻报道等的,奖励3分;工作失误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
11、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 诉讼的扣5分;未参加组织活动及规定培训学习者扣5分;本单位领导 认为需要增减的其它奖扣5-10分。(三)等次评定标准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按从高到 低原则,对其依次排名,排名在总人数25%之前的评为“优秀”,排 名在总人数25%-30%的评为“良好”,其余的除个别情况需评为“不 称职”之外,均评为“称职”。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评定由领导组 研究、决定。六、绩效考核程序(一)科级干部绩效考核程序1、考核准备。撰写自我鉴定材料(详见附件2)。2、考核得分。镇党政主要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及鉴 定材料,给予评分(详见附
12、件2)。3、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 名情况,给予评定。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 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 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程序1、考核准备。整理考核相关材料,填写个人绩效工作台账(详见 附件3、4) o2、自我评分。被考核对象根据岗位目标、重点目标工作完成情 况,客观进行评分(详见附件3、4) o3、考核得分。工作点点长及部门负责人要查看被考核对象个人 绩效工作台账,客观地根据其当季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和综合表现等 因素,给予初步评分。
13、下点领导及分管领导再进一步对其进行考核评 分,所得分值为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4、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 名情况,给予评定。5、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 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 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七、绩效结果运用XX镇将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与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职务调整、奖励惩戒及职业发展等挂钩,1、考核奖金按当季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称职”三 个等级进行发放,即“优秀”等级发放2100元、“良好”等级发放 180
14、0元、“称职”等级发放1500元(绩效考核不称职,不给予发放奖 金)。2、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 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镇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当 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 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 调查在立案期间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旷工累计超 过2个工作日的,确定不称职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 当季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规定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调查 的暂缓兑现绩效考核奖金。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 产生,
15、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优秀”等级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 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 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4、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或以下等次;被评为“不称职”等级两次及以上的, 直接确定为不称职。5、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 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6、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予一定期限 的待岗处理。事业单位考核实施方案一、总则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现劳动贡献与薪酬回报相挂钩,进一步 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参照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省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 题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XX63号文)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 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机关各科室和机关全体在职人员(含借调和借 用到机关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期间(除公休、节假日) 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但下列人员不予兑现当月绩效工资。1 .当月请病、事假累计10天及以上的职工(含婚、丧、产假及函 授学习);2 .当月旷工累计3天及以上的职工;3 .停薪留职、内退、长期请假、脱岗或不上班的职工;4 .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职工;5 .脱产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