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刑法复习 侵犯财产罪之诈骗罪 全考点[法考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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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复习侵犯财产罪之诈骗罪全考点诈骗就是其以骗为蓝图,进行。达到了受害者自愿处分了财产,就构成犯罪。全程就是犯罪分子进行骗后,受害人依据骗的判断产生错误认知,而自愿交出财产。抢夺是武力夺财(财物主人当时反应,夺后就知),抢劫就是武力控人交财(财物主人都完全被控了,不得不交钱),敲诈勒索就是武力逼人交(财产主人被逼未被控,可交可不交),盗窃就是黑暗中伸手拿钱(财物主人没知觉),而诈骗就是精神控制(信骗子而交财)被害人受骗后,要达到自愿处分财产才行。受害者对于财产要有处分权。如果是所有权人是肯定可以的。是财产占有权人也可以。诈骗也是破坏了原有的占有,建立了自己的非法占有。(财产犯罪都这样)诈骗前提
2、是通过骗(骗就是让受害者产生错误的认知,进入犯罪分子的精神控制),而自愿交出财产的占有。现实中,只要其能处分的,基本都有占有权。可能不是自己的,可是是租借别人的,别人放着的,代为保管的,只要能处分就行。骗子诈骗时,也不可能分这财产是有什么性质的,他也只需要把你的财产(就是占有的财产)给他就行(从受害者手里的占有转到骗子手里占有就行)如果自己没有处分权就没法交出占有,如骗子诈骗保姆交出的主人的车子,但是保姆没法处分,她只是保养车而已,没法处分。同样保姆住在房子,但没有处分权。占有可以理解为保管。保管就是有处分权,临时保管也是临时交出了占有。如果诈骗到的财产,是对方没有占有权的,那就是盗窃。前对方
3、只是受骗,后面的财物的拥有者(被害人)是在正当占有财物情况下,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没了,就是盗窃。如,甲骗乙说前面路旁自行车上的包忘拿过来了,因为自己脚痛风了走不动,让乙帮忙,结果乙帮忙拿了回去并给了甲。这就是骗了乙,让乙去取到了乙无处分权的财物,这就不是诈骗。这个包如果无主,就是侵占,如果主人在车旁未发现,就是盗窃。这时候,这个被骗的完全就是个工具人而已。就是精神控制了,你自己没钱没事,让你取别人的钱,怎么拿到的就相当于替犯罪分子办事。当然,这是基于完全受骗,产生错误认知。不是和犯罪分子统一思想而行为的共犯。骗子对部分人员的骗无意义,因为骗成功后,要自愿处分财产,交出占有。但无民事行为能力
4、的精神病人小孩子啊,骗了也白骗,其本就没有处分财产的权力。所以,直接就跳过骗的环节,怎么得到的就怎么算罪。受害者要有处分行为,就是要对财产进行处理的过程。处分权不等于占有权。处分是可以处理,但占有是还在控制中。处分必须要有占有的情况下。但是处分时可以没占有。比如处分给了旁人用一下手机,(旁人已占有了,但还在身边,其还是有处分权),如果旁人却直接跑了,则失去财产的控制了,占有之间都交出了。这种情况就是抢夺(当面夺取,不畏惧可能的人身犯罪)或盗窃(夺取财物不暴力)都可以的情况。这种旁边人走远的情况要构成诈骗,得再加点骗料,让其自愿放弃手机的占有,如我与女友有些秘密话讲,然后离开了视线,并得到同意。
5、(同意就是说已交付,让其单独占有)。现实中,商场说试用后跑掉的,都是盗窃罪,其是交出了占有,但没有交付,随时准备收回占有(眼睛一直看着财物的),所以这时跑掉,一般都定通说观点的盗窃罪。现在的销售员只要你不交钱,她不会自愿交出去的,无论说得多大骗术。通过骗,让其形成错误的认知,自愿交出占有,犯罪分子建立新的占有就诈骗。受害者被骗,放弃掉财产,然后犯罪分子取得也算诈骗。例子,甲被乙丙丁两天盯着,乙与甲套近乎说,近来听说,咱们小区这边有个精神病,到处撕咬包,不给直接咬人,吓人哦,咱们晚上走快点莫碰到,结果路上碰到装精神病的丙在路上撒咬丁的包,丁直接跑过来,还说精神病来了,快跑。这时吓到甲了,乙赶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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