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法复习 债的法定分类体系 全考点[法考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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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复习债的法定分类体系全考债的法定分类体系根据发生原因的不同分为三类,意定之债、法定之债、自然之债。意定之债,即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债。当事我意思两种,一是一方当事人意思而引发的债,叫单方允诺之债,有3 ,悬赏广告、假一罚十的承诺、自然之债的同意履行(同意履行多少,就是在同意履行范围内形成一个单方允诺之债)。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合意而引发的债,即合同之债。法定债包括,四个,分别是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缔约过失。符合构成要件,即是法定之债。侵权之债就涉及侵权责任法。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要求清楚。缔约过失责任直接利用,不会专讲。自然之债,当事人之间是有债的关系,但是这种债丧失了人民法院的强
2、制执行力。当事人可以进行抗辨。包括4个,已过诉讼时效之债(债权本身是存在的,只是丧失了强制执行力,给了一个债务人永久性的诉讼时效抗辨权,如果债务人不抗辨就继续履行)、赌债毒资嫖资等违法之债(法律不管,愿意履行就履行,履行完基于不当得利进行返还、不履行后到法院要求履行法院也不支持)、彩礼(每个地方风俗习惯,给付彩礼基本不予返还,但有例外,例外的可以返还)、限定继承(超出遗产继承范围以外的债务偿还,即现代社会的父债子还。所以儿子替爹还,只能爹的遗产继承范围内进行偿还,超出部分儿子无关,还了对方就是不当得利可以法院追还,其未得到的到法院起诉儿子追偿法院也不予支持)。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重点一、无因管
3、理无因原理是往往要构成的,无因管理就是希望老百姓互帮互助。民商法很多就是日常经验法则判断的,人都是有社会活动的,显然会有一些社会经验。无因管理是否构成看要件。无因管理是很容易构成的,1 .要件之无因+管理,无因就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如果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就不是无因管理,如果是先行行为引起的损害或侵害,就必然产生救助的义务o 2.要件主观上,主客观相结合,主观上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具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重点就是避免和意思。显然得有为他人利益着想的意思,要求低到只要有一点点证明是为别人着想的的小甚至微事,就行。理解反之,只要不纯粹为自己就行。3要件客观上实施了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
4、是一个只要行为不要效果的制度。行为是态度,效果是能力。只要有行为就行了,比如进行抢救按压心肺复苏中,肋骨断了,这种就不能追究了,有效无效都没法追究。4.要件,不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本人明示或可推知意思违反法律或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简例,甲看到乙准备自杀,而甲救乙而受伤,甲构成无因管理。因为自杀违法的。在特定的条件下,处于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需要,管理人即便违反了本人的意愿进行管理,仍然要成无因管理。1将迷信不进医院的患者强行送到医院治疗。2抢救意图自然的人,虽违反本人意思仍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后,管理人的权利,1必要费用请求权,2所负债务请求权,3 ,所受损害请求权。同时也同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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