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刑法复习 犯罪阻却事由和犯罪停止 全考点[法考详解].docx
《[全]刑法复习 犯罪阻却事由和犯罪停止 全考点[法考详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刑法复习 犯罪阻却事由和犯罪停止 全考点[法考详解].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一、犯罪阻却事由看似犯罪,但却是无罪的行为1 .正当防卫存在现实中的侵害行为,被害人被迫进行受制,防止侵害行为的继续。正当防卫就是直接自己对抗坏人,因为时间紧迫性,不得不采取,等不到专业救援的警察社会秩序维护。简如,别人直接故意杀人,可以逃,逃时可以呼叫支援打警察紧急电话或呼叫路人,但是在逃到墙角时,不可能再等着被杀,肯定必须要反抗,这也是人之常情。还有些,在对方直接枪击的情况下,更是时间紧迫,都没得呼叫支援时间,赶紧对抗还可能活。所以,这种正当防卫是法律允许的,至于对抗不法侵害是否造成侵害者死亡等情况依据事实判定和当时情形判定。一般情况下,在完全压制住对方后的“补刀”式报复行为是防卫过当,因
2、为这是自己自用自己私法进行处置了,这种情况下应交由专门机关法院审理,毕竟已控涉及过当,这就判定是否判定是否不法分子已经被控制或者失去不法侵害的可能性,比如已经逃离或者被控制住,乙回自己车的情况下,可以看到其不是被控制住,那就是其可能是逃离也可能是取更大火力的其他武器进行对抗,这种情况下甲追上用枪支再对其对抗,是正当行为。毕竟,乙前面使用了枪支,再回去,车未开走的情况下是很可能再次发起攻击,或取其他武器或开车撞击,逃离也有可能。但是这种在不法分子未被失去不法侵害的条件时,被侵害者进行的对抗行为仍属正当防卫过程中。只有在不法侵害者失去侵害条件的情况下,再被伤害才是防卫过当。至于正当防卫可能造成侵害
3、者死亡等结果不是判定正当防卫与否的依据。一是这些不法侵害必须是紧迫性的、进攻性的、迫害性的,受侵害者等不到正常司法机关的救助,只能自己当时不得不对抗。二是不法侵害已开始,但是未结束的过程中三是防卫意识,而不是恶意报复四是针对侵害自己的不法分子2 .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就是,不法分子侵害自身,但是自己没法对抗,就只能通过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来阻挡不法侵害,比如,甲拿刀追杀乙,乙手无一物,只能跑,过程中用商家的水果推倒在地以阻挡,在路上推路人以阻挡乙追路。这种情况下,就是损商家财产利益,路人生命利益,以换取自己的安全。这种情况下,其行为是不违反刑法。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因为损害了第三方的利益,要承担民事责
4、任。正当防卫是自己对抗不法分子,紧急避险利用第三人对抗不法分子3 .被害人承诺被害人承诺情况下,可以不是犯罪行为。但必须有一定限制条件一是必须是被害人自己的利益,包括人身和财产,人身利益最多承诺放弃轻伤及以下,财产承诺无限制。二是承诺者对承诺的事项、意义和范围等有理解能力三是承诺是真实意图四是存在现实中的承诺,推定的无效五是结果发生之前,事后承诺无效,发生强制措施性关系后,事后,女方说是自愿进行撤诉是无效的六是对主体、行为、及方式等同一性,均承诺。二、犯罪停止形态犯罪的停止就是犯罪已经开始,却是没有完成整个犯罪行为,导致犯罪结果未发生,可以是自己中途结束,也可以是中途被迫结束。这种未完成行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考详解 全刑法复习 犯罪阻却事由和犯罪停止 全考点法考详解 刑法 复习 犯罪 事由 停止 考点 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