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刑法复习 侵犯财产罪之盗窃罪 全考点[法考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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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复习侵犯财产罪之盗窃罪全考点盗窃罪的情况是自古以来,同时也是刑事犯罪中比例较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较大的(数额要大,不能太少,依据时代变化标准)定盗窃罪。或者是财物多少无关的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定盗窃罪。如同抢劫罪一样,普通和转化的。前提是一样的非法占有目的。盗窃公私财物较大的,其是一般正常标准情况,不需扩大解释或缩小解释。其他的盗窃行为有多次(屡教不改)、入户(侵犯了隐私和安全)、携带凶器(随时准备提升人身权益侵害)、扒(贴身行为、很容易导致人身权益的进一步侵犯),这种情况如果没取得财产或财产取得较少的,不定罪,就是放纵这种,所以这些都定为盗
2、窃罪,取得财产多少不影响定罪。但是这种已经从严定为了盗窃罪的,就是要进行缩小解释。入户盗窃盗窃的对象肯定是他人的财物。如果是自己的财物在别人非法占有的情况,那是正当取回。如果是自己的财物是在别人的合法占有情况下,自己盗窃回来。这种情况有异议,法律学者依据相关条文,扩大解释可以认定为盗窃罪。但是司法现实,由于这种情况进行助为其难的缩小解释不定为盗窃罪,仅只是违反管理规章等。其最主要是还得考虑社会秩序的影响的导向。自己拿回自已被扣押的车如果判决为盗窃罪还因价值高,容易影响公众的对司法集体怀疑,影响司法的公信力。盗窃对象仅用于确定的为他人的财物。物比较简单,折价就行。再次强调财的实体变化,不仅有实在
3、的钱,也有存款票据支票银行卡这种代替钱,更有这种积分这种“类同钱,还有取得虚拟账号密码的虚拟钱。总之,财物就是有价值的东西,就是钱及其衍生品。另外,特别强调,从机器处用盗窃行为取得钱不是盗窃罪。第一,机器可以理解为代替背后人员的部分职能而行为(理解为背后人的部分功能延伸,这种也可以理解为五体不全的笨机器人)。第二,机器可以理解为拟人(就是代替人进行工作,越来越智能就是越来越五体齐全的聪明机器)。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后的人)取得财物,定为诈骗罪。等。利用机器漏洞(骗机器就是骗机器背利用漏洞取财物的ATM机、积分机悄悄地,携带凶器盗窃盗窃罪,盗就是悄悄地。相对应的,抢夺罪,抢就是明目张胆的。犯罪
4、的本质就是犯罪分子与被害人之间的互动关系。盗窃者,由于采用悄悄手段,其没有直接对抗被害者,还是尊重被害者的,持敬畏态度。但是抢夺罪,由于是明目张胆的行为,是直接对抗被害者,是藐视被害者的,持轻视态度。明抢暗偷就是抢夺与盗窃的区别。这种秘密与公开是相对于被害人而言。例外,犯罪分子自认为是秘密的也是盗窃,例如取财时,被害人醒了知道但胆小装,犯罪分子仍不知。特殊的情况的少数观点,通说观点中的部分行为认定为盗窃。主要原因是依据暴力行为而言,其认为抢夺是利用暴力手段取得财物,得是紧密联系的财物。而盗窃是非暴力行为,取得不紧密联系的财物。这种少数观点与通说观点,在秘密取得财物定为盗窃罪是一致的。在公开夺取
5、财产方面就与通说观点不一致。通说观点认为公开取得财物,就是对被害人不尊重,对人权的藐视,都定为抢夺。而少数观点就又细分了,公开取得密切占有财物,这就是使用了暴力就是抢夺,这种与通说观点一致。在取得被害人不紧密占有的财物时,其行为算不上暴力,只能算是盗窃。两种情况都有理,都要会。少数观点的产生原因就是,依据英美法系的财物判定标准,其国内无抢夺罪。然后再依据国内实际,就把部分抢夺定为了盗窃。香港法律也是属英美法系,也是一样认定。例子,女子跑步摔了,钱包掉到身边了,男子准备拿,女子说不要,男子说就拿了。如果依据通说观点,就是不尊重人的明抢,定抢夺罪。但是依据少数观点,只是拿了你不密切接触的钱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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