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全文.docx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全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全文.docx(2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 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内的煤矿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 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 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强化和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 煤矿企业应当履
2、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 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 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 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 全生产。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 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 工作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煤矿
3、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对煤矿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煤 矿安全生产相关职责。第七条国家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制度。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及其 设在地方的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地方人民 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设在地方的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 行煤矿安全监察职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第八条国家实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煤矿生产安 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设在地方的
4、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组 织或者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设在地方的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举 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受理 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举报并依法及时处理;对需要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 调查处理的,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向前款规 定的部门和机构举报。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依法依规给予奖励。第十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 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十一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按照保障煤矿安
5、全生产的要 求,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及时拟订煤矿安全生产国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 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煤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煤矿安全 生产先进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提升煤矿智能化开采水平,推进煤矿 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第二章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 全规程,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煤矿工程项目(以下统称煤矿建设项 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安 全设施设计。
6、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煤矿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煤尘、顶板 等主要灾害的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报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审查。 安全设施设计需要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查部门重新审查,不得先 施工后报批、边施工边修改。第十五条煤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参与煤矿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负 总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 容。第十六条煤矿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 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经验收合格后, 方可投入生
7、产和使用。第十七条煤矿企业进行生产,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第十八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 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 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第十九条煤矿企业
8、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有下列安全生产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四)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 施;(五)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规程的行为,发 现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危险区域内的作业,撤出 作业人员;(六)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安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矿安全 生产 条例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