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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开展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为有效预防因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加大对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突出违法犯罪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拐骗童工、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非法用工问题,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对象内容专项执法检查的对象为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用人单位和非法用工单位,特别是餐饮、
2、汽车修理、小作坊、乡村小砖窑厂等场所。专项执法检查的内容为用人单位及非法用工单位招用人员数量、年龄、来源、渠道等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及非法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报酬、参加社会保险、遵守工作时间、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权益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用人单位及非法用工单位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三、方法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28日一8月15日)。XX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强化用工
3、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二)执法检查阶段(8月16日一12月10日)。XX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对本区域内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乡村)用人单位和非法用工单位,特别是餐饮、汽车修理、小作坊、乡村小砖窑厂等场所进行全面摸查,并将摸查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报送县劳动监察局(联系电话:XX、传真: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对全县各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三)总结分析阶段(12月11日12月25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劳动用工领域违法犯罪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具体解决问题
4、的对策和建议。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建立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未成年人用工备案制度,逐步完善长效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XX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从维权维稳的高度,精心组织,把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检查当作政治任务来完成,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执法责任,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务求取得实效。(二)突出重点监管,狠抓工作落实。XX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在摸底中发现有非法用工行为,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发现有强迫劳动行为,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有使用童工行为,要按照禁止使用童工
5、规定严肃查处,并按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 5号)的要求,将童工信息通报给教育部门。要按照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 5号)的要求,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执法行动时,对有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单位要实施重点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有关结果统一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并予以公示。(三)加强应急防范,妥善处置突发事件。XX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应对因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而引起的集体上访、阻断交通、干扰党政机关办公、阻碍执法等群体行为;要妥善处理因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而导致劳动者个人采取可能危及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或社会秩序的极端行为。要制定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增强应急处置意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XX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知识,强化用工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要做好舆论引导,宣传诚信守法的典型企业,曝光违法犯罪劳动用工企业,防止借机炒作个别案例而引发社会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