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体育赛事获奖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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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文化 艺术体育赛事获奖奖励办法(修订修订说明为促进宝安区文艺精品创作和竞技体育工作发展,鼓励优秀 文艺工作者、优秀运动员和为国家培养输送优秀体育竞技人才的 体育工作者,根据我区文艺创作和竞技体育发展实际情况及对比 市级、兄弟区奖励办法,对原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 金文化体育赛事获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进行修 订,现将修订内容说明如下:一奖励办法修订背景和必要性宝安区现行奖励办法自2015年实施至今,扶持和奖励了 一批精品文化项目,为激励文化创新、体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 文化体育需求,推动宝安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文化体育事业建设
2、的高质量发展需求日益增强,现行奖励 办法暴露出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扶持和奖励的标准整体偏低, 奖励奖项设置偏窄;二是扶持和奖励的对象和范围对我区文艺精 品创作和体育竞技发展的推动作用有限。同时,奖励办法所依 据的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在进 行修订,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下宝安区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发展 需要,提高奖励办法的执行效能,激发文化体育创新创造,宝 安区委宣传部广泛收集各部门和深圳市文化界专家意见,并参考 深圳市及其他区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奖 励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奖励办法将提高扶持和奖励资 金的使用安全系数,完善扶持和奖励资金的申报和发放流程,更
3、 科学地设置了奖励的标准,扩大了申报赛事奖励范围,提高了奖 励金额。希望通过本次修订,奖励办法能够进一步加强我区文 化精品创作和竞技体育的奖励工作,有效推动我区文化体育事业 的长足发展。二 奖励办法修订主要内容(一)奖励办法名称变更。将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 展专项资金文化体育赛事获奖奖励办法调整为宝安区宣传文 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体育赛事获奖奖励办法。(二)明确奖励对象,区分文化类、体育类奖励对象。原奖 励办法中体育赛事奖励对象为“受奖励单位必须是已在宝安区 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文艺体育团体;受奖励个人必须是宝安 户籍人员,或在宝安取得居住证的人员。上述单位或个人的作品 或成果在符合以
4、下条件时可申报奖励:其作品是受宝安区委区政 府(含相关单位)委托、为宝安创作的文艺作品或成果;或由宝 安区委区政府(含相关单位)组织,代表宝安区参赛的作品或成 果。”现根据政策实施实际情况,将体育类奖励对象更加明确: 体育类受奖励个人必须是取得宝安区户籍的人员,或在宝安区取 得居住证的人员,或在宝安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运动员, 及宝安区各单位青少年竞技体育项目教练员。其中宝安区体育行 政主管部门注册的运动员在校受训期间受宝安区委区政府(含相 关单位)委托或经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参加比赛并在国际国 内体育赛事中获得奖项的可申报奖励;在职青少年竞技体育项目 教练员可申报输送运动员奖励;宝安区
5、培养输送的在役运动员参 加限定的国家国际性体育赛事无须经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获得奖项可申报奖励。(三)申报奖励赛事范围调整或扩大。文艺类奖励申报中对 部分文艺赛事做出相应调整,删除原奖励办法中“中国文联文艺 评论奖、全国戏剧文化奖”等奖项,修改形成附件全国常设性 文艺类奖项目录。将原办法中列为市级奖项“广东省群众艺术花 会(含广东省群众戏剧曲艺花会、广东省群众音乐舞蹈花会、广 东省少儿艺术花会)、广东省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纳入省级, 修改形成附件市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团组织等批准 设立或颁发的文艺成就奖。相比原办法中的符合奖励体育赛事,在修订的第九条体育类 奖励范围中,奥运争光
6、项目增加了世界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世 界杯(篮球世界杯、足球世界杯)、亚洲杯(篮球亚洲杯、足球 亚洲杯)等五个赛事,上述赛事属于目前行业内地位高、知名度 高、竞技水平高、影响力大的赛事,而且在其他区的奖励范围 内,故建议增加;非奥运争光项目中删除了 “行业公认的高知名 度、影响力大的国际赛事比赛”,增加了广东省运动会、深圳市 运动会、深圳市少年儿童锦标赛,这是因为高知名度、影响力大 的标准不易界定,非奥运的体育项目众多,赛事繁多,部分国际 赛事的竞赛规程在参赛资格方面制定不够规范,故进行删除。同 时因为在省运会、市运会、市少年儿童锦标赛中设置有非奥运项 目比赛,并计入团体总分,为提高运动员、教
7、练员参赛积极性, 提高我区竞技成绩,故增加相关赛事。(四)文艺类、体育类项目奖励金额有所提高。为鼓励社会 组织参加并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奖项,各项奖励均 相应提高奖励金额。我区的奖励办法于2015年制订,在深圳市内最先出台,之后 福田、南山、龙岗等区陆续出台,但各区体育类赛事奖励标准均 比我区高。在修订版奖励办法中提高了体育赛事的奖励标准,相 较于他区,我区省级以上比赛的奖励标准处于中等,市级比赛奖 励标准最高,目的在于提高对我区现有注册运动员的吸引力,同 时引进更多优秀运动员代表宝安区参赛。三、关于奖励办法修订内容的说明修订前奖励办法共四章十条,3个附件;修订后奖励 办法共五章二十
8、二条,6个附件。具体如下:(一)原办法第二条拆分为2、3两条,修订后的第二条明 确文艺类和体育类申报奖励的对象资格,第三条明确申报奖励的 文艺作品或赛事成果条件。(二)原办法第四条“奖励范围”拆分为2条,分别列入第 二章和第三章,第二章关于文艺作品奖励范围和标准,第三章关 于体育赛事奖励范围和标准。其中第二章单列第五条关于文艺作 品奖励范围:1 .原办法第四条第1款调整为“经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 部、中国文联等国家级宣传文化主管部门、人民团体批准参加的 国际文艺类评奖或比赛中获奖的项目”,明确须由国家级宣传文 化主管部门批准后参加的国际赛事予以认可。2 .原办法第四条第2款调整为“经中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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