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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灾害环境卫生应急技术指南(2019 版)自然灾害具有形式多样性、发生突然性、危害严重性和 处理处置的艰巨性等特点,防不胜防,给国家环境安全、社 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威胁,为及时、有序、 规范、高效开展自然灾害环境卫生应急工作,保障公众身心 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指南。1环境卫生快速评估Ll评估目的快速掌握受灾地区环境卫生状况,评估其环境卫生风险, 提出可操作的具体风险管理措施和建议,为救灾行政决策提 供卫生技术支撑。1. 2评估方法采用结构化问卷调查、现场观察和知情人访谈、现场快 速检测等方法收集现场资料,根据得到的现场资料开展评估。2. 3评估人员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收
2、集现场资料,由卫生专业技 术人员汇总信息和完成评估报告。1. 4评估实施L4.1信息收集内容1.4. 1.1灾区背景资料和受灾程度,灾前该地区的饮用 水和环境卫生状况,灾前和救灾已部署的公共卫生服务资源 等;1.5. 1.2现场观察受灾地区临时安置点的饮水卫生、环 境卫生等实际状况;1.6. 1.3对受灾地区临时安置点负责人或卫生负责人等 开展访谈,重点了解饮水卫生、环境卫生状况与意见;1.7. 1.4收集受灾地区饮水卫生、媒介生物控制、厕所 与粪便处理、垃圾收集和管理、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等资料。L 4. 2开展环境卫生快速评估评估人员在受灾地区现场,通过观察或知情人访谈等方 式,完成环境卫生状
3、况快速评估表(见附表1)。根据灾区环境卫生状况快速评估表所调查内容,掌握灾 区各临时安置点的环境卫生状况,并将表中反映的环境卫生 隐患实况列出,分析引起原因和解决办法,完成并提交评估 报告(见附表2)。2临时生活饮用水及供水卫生2. 1自然灾害对饮水卫生的影响自然灾害造成的饮水卫生问题主要表现在致病微生物 污染、水质感官性状恶化和有毒化学物质污染三方面。2. 1. 1地震灾害对饮水卫生的影响地震灾害造成建筑物大面积倒塌,水厂净水构筑物、高 位水池、水塔等受损和漏水,丧失净水、供水能力。分散式 供水和小型集中式供水受到不同程度破坏,饮用水井井壁坍 塌,井管断裂或错位。地震对基础设施和工矿企业造成
4、破坏 性的影响,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化学原料库等损毁,致 使大量污染物质进入水体,污染水源。地震还可以造成地下 水位改变,使深井水受浅层水或地面水渗透的影响,造成水 源污染。2. 1. 2洪涝灾害对饮水卫生的影响洪涝灾害会导致取水口受损、自来水厂被淹、供水设施 及输配水系统破坏。洪水冲刷地表或厕所将大量人畜粪便、 垃圾、动物尸体冲入水中,造成水源致病微生物污染。地面 大量泥沙树木也会被洪水冲入水中,造成水质浑浊度增加, 感官性状恶化。城市内涝会淹没储存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仓库 厂房等,造成水源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2.1. 3干旱灾害对饮水卫生的影响长期干旱缺水导致供水系统因使用频率降低而受损,
5、取 水口或储水设施因水位下降而不能取水。由于上游地表径流 量减少,使得河流自净能力大大降低,矿化度增高,水体污 染加重。干旱造成湖泊、水库等易形成富营养化。2. 2灾区供水卫生评估2. 2. 1水源污染风险评估对水源周边化工厂或储存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仓库布设 情况及其化学品种类等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设定 针对性监测指标;对水源附近的人畜粪便、垃圾和动物尸体 等情况进行排查,评估水源是否已被污染或存在污染风险, 如启用临时水源,则需要对水源地点、供水构筑物情况、潜 在污染源及周边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评估。2. 2. 2水处理工艺风险评估对供水单位的净水工艺以及运行情况和供水构筑物等 设施进行
6、评估,包括取水、水处理、供水系统的运行状态和 破坏情况,评估灾后制供水系统是否可以恢复正常运行。2. 2. 3二次污染风险评估对供水管网的破坏或污染情况以及是否与污水管或化 粪池相通等情况进行评估;对饮用水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 污染情况进行评估。2. 3生活饮用水水源选择及卫生防护2. 3. 1对原有水源卫生状况进行评估后,确认受到破坏 或污染严重时应参照以下原则选择新的水源地,被污染或损 坏的水井或供水构筑物应立即停止供水,待水退或修复后, 经彻底清洗消毒和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3. 3. 2水源的选择原则(1)水量充足:根据当地的气候、季节、居民用水习 惯及供水服务半径等,选择能满足居民
7、供水量需求的水源。(2)水质良好:根据水源周围的环境条件、卫生状况 及水质分析结果等,选择流行病学上安全、无地方病、无化 学及无放射性危害、水质感官良好的水源。(3)便于保护:选择有卫生防护措施或便于采取卫生 防护措施的水源。(4)技术经济上合理:在分析比较各水源的水量、水 质之后,结合取水、净化及输配水等设施的要求,尽量减少 投资,选择技术与经济均合理的水源。(5)选择顺序应优先选择泉水、深井水、浅井水,其 次才考虑河水、湖水和塘水等。2. 3. 3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3. 3.3. 1灾害预警后的准备(1)对于有毒有害的化学品,应在灾前迅速将其转移 到安全地带,一时无法转移的化学品应采取保护
8、措施,防止 扩散或外溢。(2)对于露天堆放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渣或废水 池,应及时清运到安全地带,或加高加固围堤。(3)对于放射性物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含放射 性的固体废弃物和废液污染水体。(4)应立即迁移水源防护带沿岸的粪坑,清除垃圾堆 和无害化处理厕所内的粪便。2.3.3.2水源卫生防护要求(1)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 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2001)的要求划定水源保 护区,禁止在此区域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深井的井室、 河水取水点及防护带内有专人值班防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2)泉水应做好出水口卫生防护,清除出水口周边杂 草、污物,修建水池,进行消毒,加盖加
9、锁。机井或手压井 周围应保持清洁,防止污水沿井壁下渗,污染浅层地下水, 周围30m内不得有厕所、畜圈、垃圾及废水排出口。大口井 要建井台、井栏、井盖,备有专用的公用水桶,井的周围30 内禁止设有厕所、畜圈以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设施。(3)河水、塘水和湖水的取水点应选择上游河段或水 塘,且尽量向河中心伸延,有条件的地方宜设取水码头,也 可在岸边修建砂滤井取水。应设有明显标志及禁止事项的告 示牌,即不得停靠船只,不能有游泳、捕鱼和打捞等可能污 染水源的活动。如选择使用水塘作为取水点时,应专用。2. 4灾区生活饮用水的处理和消毒2.4. 1运转正常的自来水厂的水质处理及消毒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水厂
10、应根据源水水质变化情况, 及时使用或加大混凝剂和消毒剂的使用量,保证出厂水水质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2. 4. 2被淹没或损坏的水源和供水设施的处理及消毒 被淹没或损坏的供水设施暂时不能供水,在水退或修复 后先清出构筑物内的淤泥,清洗并排空污水,对管道进行彻 底的清洗和消毒,对于覆盖范围较大的配水系统,可以采用 逐段消毒、冲洗的方式。在管道清洗消毒过程中要告诫受灾 群众不要使用自来水管网系统作为饮用水,作为冲洗厕所等 卫生用水除外。需要待微生物指标检查合格后方能启用供水 设施。2. 4. 3被淹没或损坏的水井的处理及消毒经水淹或损坏的水井修复后必须进行清淘、
11、冲洗与消毒。 先将水井掏干,清除淤泥,用清水冲洗井壁、井底,再完全 清除污水。待水井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用漂白粉,或其 它含有效氯的制剂进行超量氯消毒并在清洗后使用。3. 4. 4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处理及消毒若水源水较清澈,可直接消毒处理后使用;若浑浊,可 经自然澄清后或使用明矶进行混凝沉淀后再进行消毒。3.5.5 储水和取水容器以及输水管道,在使用或重新启 用前必须进行全面冲洗和消毒。3.5.6 饮用水消毒(1)煮沸是最简单有效的消毒方式,在有燃料的地方 可采用。煮沸消毒的同时可杀灭寄生虫卵,所有饮用水提倡 煮沸后饮用。(2)根据水源水状况,选择适宜的化学消毒剂。在专 业人员的指导下,参阅消
12、毒剂使用说明书,控制消毒剂用量 和接触时间。灾区与生活饮用水相关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见附表3), 包括储水容器、送水工具、管网和井水消毒。2.5临时供水2. 5. 1供水水质要求灾后供水,饮用水水质原则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2006)的要求。根据水源水质情况选择适宜 的水处理设备和相关技术,如一体化供水设备,移动式应急 供水车等,建立临时集中式供水点。2. 5. 2供水水量要求灾后初期,灾区居民的生活饮用水供应量不得少于7.5L人天,满足饮用水、烹饪和个人卫生用水需求。而 后逐步提高供水能力,达到家用洁净水15-30L/人天的水 平,以维持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用水。一般每250
13、人至少应有 一个供水点。灾区居民到供水点的距离不应超过500m。2. 5.3应急供水(1)瓶装水:受灾地区供水设施的恢复通常需要一周 左右时间,瓶装水运输方便,水质安全,是最快最有效的应 急供水方式,从源头上控制了介水肠道传染病的传播,可在 灾后短期内(1-2周)解决应急饮水问题,适用于自然灾害 发生初期。(2)水车送水:对于交通条件尚好或交通已初步恢复 的灾区,可用消防车、洒水车等水车送水,送水车空间密闭, 相对卫生安全,方便居民就近取水。但在送水前,要对送水 车用漂白粉等进行消毒处理,并由专人负责饮水消毒工作, 确保水质卫生。一般可持续2周。2. 6灾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
14、验方法(GB/T5750-2006)进行 采样及检验。水样采集单及水质检测结果报告表可参考附表 4和附表5o在现场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便携式快速检验 设备检验。不能使用现场快速检验的水质指标或现场检测出 现超标的指标应送实验室检验。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饮用。2. 6. 1监测范围包括分散式供水、集中式供水(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 水)和其他应急供水。2. 6.2监测指标(1)水源水监测项目:浑浊度、pH、色度、氨氮、耗 氧量以及其它有关项目。不合格指标应该重新采样复测。(2)饮用水监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中的水质常规指标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风 险指标进行监测,重点
15、监测色度、臭与味、浑浊度、pH、氨 氮、消毒剂余量、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等指标。2. 6. 3监测频次各地根据当地灾情实际情况,确定水质监测的频次,重 点关注应急供水。对于集中式供水,原则上监测1次/天。 对于分散式供水,上述指标至少检测1次,原则上消毒剂余 量监测1次/天。2. 6.4结果判断监测结果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限值或当地饮用水卫生监测的历年数据(基线数据)比较, 获得灾后饮用水中检测指标浓度变化的信息,判断饮用水质 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2. 7加强灾区居民的生活饮用水安全健康教育(1)不喝生水,尽量喝烧开的水、瓶装水或经救灾指 挥部认可的饮用水(净化设备现场制备或送来的桶装水)。(2)不喝来源不明或被污染的水,不用来源不明或被 污染的水漱口、洗菜等。(3)缸、桶、盆等盛水器具要经常消毒,消毒后用干 净的水冲洗。(4)自觉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及环境,在指定地点堆 放生活垃圾、倾倒生活污水、大小便。3临时厕所与粪便处理3.1 一般原则临时厕所的修建宜优先修复、利用原有户厕与公共厕所。 当临时厕所外周半径IOm范围内连续有5处以上的新鲜散落 粪便,提示其可能存在蹲位数量不足、厕所使用不方便等问 题,应增加临时厕所数量,降低因随地大小便引起粪口途径 疾病传播的风险。3.2临时厕所3. 2. 1选址要求(1)远离各种水源,严格禁止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