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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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宣传引导,激发 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构建政府、 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推动农作物秸秆“肥料化、 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综合利用,形成布局合理、 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一)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 账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3号)部署,各县(市、区) 要建立科学的桔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标准和方法,参考农业农 村部科教司更新后的秸秆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及时掌握农作物 秸秆的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
2、等基础数据,以县为单元做 好2020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搭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 资源数据共享平台。(二)在全省选择秸秆资源量大、综合利用工作基础较好的 浦城县、建阳区、建瓯市、宁化县、尤溪县、上杭县、武平县等 7个县(市),作为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 “重点县”),因地制宜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扶持培 育一批秸秆还田、收储运和加工利用的市场主体,打通秸秆还田、 离田利用障碍瓶颈。形成一批可持续运行的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模 式和机制,梳理1套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清单,形成1套秸秆 综合利用主要技术清单,开展1次主流媒体秸秆综合利用宣传, 推动县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
3、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二、主要原则(一)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 相结合,抓好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 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燃料化、原料化等其他综合利 用方式,推动秸秆处理利用向多元循环的方向发展。(二)典型示范,整体推进。支持秸秆资源量大和综合利用 潜力大的重点县(市),实施“整县推进二通过组织实施重点项 目建设、推广实用技术、总结典型模式,打造示范样板,充分发 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实现整体推进。(三)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 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 长效机制。加
4、大政策创设力度,完善秸秆收储运、加工利用等配 套政策,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建立利益 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三 扶持方向、补助对象和标准(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扶持方向主要包括:一是农作物 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五化”利用 重点领域;二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培训、观摩推广 和典型模式宣传推介;三是农作物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和收储运 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所需的支出。其中用于开展项目补助(含作业补助、设备购置、 设备维修(护)费、选点调查、采样费、实验费、检验检测费等) 的资金不低于总资金
5、的80%,其他业务费用控制在总资金的20% 以内。(二)补助对象为在重点县内从事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 的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及个人,原则上采取先申报后补助,但不得与烟草部门 的烟后稻还田项目重复补贴。(三)补助标准1 .农作物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并深耕深翻作业按不超过60元/ 亩的标准补助,其中玉米、慧米、油菜等高秆作物可按不超过80 元/亩的标准补助,各地可根据秸秆种类和耕作的难易程度自行确 定补助标准。2 .利用农作物秸秆栽培食用菌或作为其他生产基料、牛羊等 动物饲料、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生产其他产品或加工品、发展秸秆 燃料化产业以及建立秸秆收储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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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 2020 农作物 秸秆 综合利用 项目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