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市场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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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岭市市场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告知书根据浙江省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浙政办发201483 号)、台州市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实行)(台跑改办 字2018) 60号)等规定,住所(经营场所)指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住所、经营 场所、主要经营场所或营业场所等事项,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律 文书送达地址和确定司法、行政地域管辖的依据;生产经营场所是指企业实际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是指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 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无需提交房地产权证 明、租赁合同、村(居)委会证明等材料。企业住所
2、(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建筑安全、安全生产以 及国家安全等要求,违法建筑或危险房屋等依法不得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申请人不得以违法建筑、危险房屋、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迁的房屋、规划为非 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用作企业住所(经营场 所)的其他建筑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涉及改变房屋用途的,应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等规定办理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未按照批 准内容改变房屋用途的将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住宅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人应知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关 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定,遵守有
3、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 约的规定,并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如存在污染、扰民情形,将无条 件消除不良影响或主动搬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住宅为住所(经营场所) 的,不改变其用地及其建筑物的原有属性。申请人对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及其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因 虚报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的相应法律责任。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温岭市市场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企业名称 (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住所(经营场所)使用 面积(平方米)住所(经营场所)产权 所有人及联系电话房屋用途房屋是否属于自建房口是口否使用权取得方式口租赁口无偿使用口自有产权口其他:仅
4、作为企业通讯联络功 能使用口是口否其他有关情况说明申请人对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作出以下承诺:L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真实、合法、安全、有效,并对因虚报所引发的一 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如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将依法办理住所(经 营场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不以营业执照作为房屋征收、征用补偿的特殊依据。3 .如该场所应当依法取得环保、消防、文化、卫生等相关部门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 将依法向有关许可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部门审批后凭许可审批文件开展经营活动。4 .如该场所涉及改变房屋用途的,将依法办理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手续后开展经营 活动,未
5、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及法律责 任。5 .申请人使用的房屋为住宅的,申请人承诺:已知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关于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定,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如存在污染、扰民情形,将无条件消除不良影响或 主动搬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 .申请人使用的房屋若为自建房的,申请人承诺:该自建房不属于危险性用房,不存 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经营中也不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因此产生不良后果将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 .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场所有特别规定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6、:年 月日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企业(公司)名称、个 体工商户字号(姓名)住所(经营场所)(详细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 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 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本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一、 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二、 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三、 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如存在污染、扰民情形,将无条件消除不良影响或主动搬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无条件接受登记 机关做出
7、的撤销登记。四、 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 例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见本表第2页附件),如提交虚假材料,愿接 受相关部门处罚,自愿无条件接受登记机关做出的撤销登记。申请人:年 月 日注:1、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股东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由自然人签字。2、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 户盖章或签字。3、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已向登记机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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