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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柘荣县城郊乡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柘荣县城郊乡人民政府编制时间:2023年11月1总则41. 1编制目的41.2 编制依据41.3 适用范围41.4 预案体系41. 5工作原则51.6事故分级6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72.1 乡火应指与职责72.2 乡火指办与职责72.3 乡直有关部门(单位)应急职责 82.4 现场指挥部112.5 5应急工作组构成及其职责122.6 事发地村(居)主干应急职责 162.7 应急救援队伍162.8 事故发生单位163事故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172.9 1预防172.10 2监测182.11 3预警183.4 信息报告204应急响应223.5 1响应分级224.2
2、 应急响应234.3 指挥和协调244.4 应急处置264.5 5响应升级284.6 6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294.7 7医疗卫生救助294.8 群众的安全防护294.9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294.10 10现场检测与评估304.11 11信息发布304.12 12应急结束305恢复与重建314.13 1善后处理315.2 保险315.3 社会救助315.4 恢复与重建325.5 5事故调查325.6应急处置评估326应急保障325.6 1人力保障325.7 2财力保障336.3 物质装备保障336.4 交通运输保障346.5 5治安保障346.6 医疗卫生保障346.7 7通信保障346.8
3、 8公共设施356.9 9其他保障357监督管理35356.10 1宣传教育和培训7.2 预案演练367.3 奖励与责任追究378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8.1 预案解释部门 388.2 预案修订388.3 预案实施时间38附件一:应急救援物资表39附件二:柘荣县城郊乡不可移动文物名录41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本乡辖区内火灾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依法、迅 速、科学、有序处置火灾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以下简称“事 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 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4、理条例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 置评估暂行办法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安 全生产条例福建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 办法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直报 制度的通知宁德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柘荣县城 郊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柘荣县城郊乡管辖区域内已经发生或可 能发生的火灾事故(不包括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 一般及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的先期处置;(2)发生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较小的,在乡政府 应急能力范围内,县政府决定由
5、柘荣县城郊乡负责应对的一 般火灾事故;(3)其他上级政府责成处置的火灾事故。1.4 预案体系本预案是柘荣县城郊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处置火灾事故的专项预案。1.5 工作原则(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应对火灾事故要坚持人民 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 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 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 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 和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组织协 调下,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
6、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 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和完善火灾 事故应急预案。(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乡政府按照县政府规定职 责和权限,负责一般及以上级别事故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各有关部门在乡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全力配合上级应 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 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引进先进的救援装备和 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 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乡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生 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第一、预
7、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方针要求,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 测、预警、预报和隐患排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 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及预案演练等工作。(6)整合资源,有效联动。在现有应急资源的基础上, 构建本乡的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利用现有应急救援力量,按 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合理利用、有效联动”的原则, 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合理整合,实现资源共享,避免 重复建设,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事故的联动机制,形成应对 突发火灾事故的合力。(7)公众参与,舆论引导。建立社会动员体系,充分 发挥社会力量的群防、群控、群救作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动员人民群众参与人员疏散的宣传
8、与组织等工作。同时,在 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 准确、客观发布事故信息,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事 故处置进展及相关工作情况。1.6 事故分级根据火灾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火灾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火灾事故一般分为 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 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 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2)重大火灾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 亡,或者50人以上IoO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3)较大火灾事故,是指造成3人
9、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上5000万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4) 一般火灾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 本数。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柘荣县城郊乡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由乡火灾事 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火应指)、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乡火指办)、现场指挥部、相关应 急工作组、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单位负责人等组成。2.1 乡火应指与职责发生火灾事故后,柘荣县城郊乡人民政府同步成立柘荣 县城郊乡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10、,乡火应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 担任,副指挥长由乡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长担任,成员 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乡火应指主要职责为:(1)领导、组织、协调全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订 本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全面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准备。(2)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负责一般及以上事 故的应急先期处置工作;发布事故预警信息;负责下达紧急 救援指令;决定是否启动本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或停止抢险 救援,是否发动社会力量和请求柘荣县政府、周边乡乡(街 道)及有关部门支援;指挥、调度、协调、监督各有关部门 完成工作任务。(3)制定应急响应期间特定政策措施,研究决定应急 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2.2 乡火指办与职责乡
11、火应指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安办,负责乡 火应指日常事务,由乡安办主任兼任乡火指办主任。乡火指 办主要职责为:(1)承担全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全乡火灾事故预防工作布置、预警信息收集统计与分析、提 出预警建议;安排值班值守、受理火灾事故报告。(2)协助乡火应指挥部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先期处 置;负责火灾事故信息处理与报告。(3)组织编制和管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综合监督、 指导乡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管 理工作。(4)组织指导全乡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5)承担乡火应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乡直有关部门(单位)应急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乡直有
12、关部门(单位)是 行业(领域)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承担本行业(领域)一般事故 应急救援指挥职责。负有服务保障职责的乡直有关部门(单 位)承担事故应急响应期间的技术、队伍、资金和服务保障 等职责。(1)党政办负责乡政府应急值班工作,指导各工作站、各村(居) 主干的应急值班工作;接收、汇总火灾事故有关信息并及时 向乡政府领导和柘荣县政府办公室报告;负责乡火应指挥部 指令的接收与转发,联系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2)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定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 参与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对专 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依法对有关建设工程进行消防
13、审核;对歌舞厅、影剧院、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 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承担“三合一”场所治理工作日常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3)乡安办指导、协调乡直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和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全乡各级各部门 应对火灾事故工作。负责火灾事故应急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 设,组织实施火灾事故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火灾事故专 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协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建设,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 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 发布灾情。组织指导
14、协调本乡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研判事故发 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乡党委和乡政府指定的负责同 志协调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直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 的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 同民政办、项目办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 灾时统一调度。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事故 的县际、乡际救援工作。依法协助配合一般火灾事故调查处 理。(4)宣传办负责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协调事故信息 发布和舆论引导、舆情监测和现场记者服务管理,以及网上 事故应急信
15、息内容的管控等工作。负责协调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 后勤保障等工作。(5)民政办负责乡救灾物资装备的采购、收储、轮转和日常管理, 根据应急物资调拨制度按程序及时做好调拨工作。负责事故遇难者遗体收殓;会同事故单位做好火灾事故 涉险安置群众的生活救助、事故善后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 养老院、福利院、殡葬行业等事故应急处置和人员疏散工作。(6)财政所负责保证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并配合纪委、 监察部门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积极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应急资金保障工作。(7)村建站负责应急救援的工程机械保障和协调;负责组织协调房 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其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领域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8)卫健办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 负责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辖区调度医疗队伍、医疗物资 等资源和力量,做好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康复工作;负责 设立临时医疗点,为受灾群众、抢险救援人员、集中安置点 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