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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省级权限)11360000MB194705282000116122002一、基本要素L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省级权限)2 .办事指南编码11360000MB1947052820001161220023 .对应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事项名称无对应政务服务事项4 .设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的单位向环境排放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 准的放射性废气、废液,应当向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申请放射性核素排放量,并定期报告排放计量结果。5 .实施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
2、条): 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的单位向环境排放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 准的放射性废气、废液,应当向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申请放射性核素排放量,并定期报告排放计量结果。(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 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 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三)建设 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
3、和地方排放 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四)改建、扩 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 治措施;(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 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 结论不明确、不合理。(3)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 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4号)(第H 一条):生态环境部主要从下 列方面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一)建设项 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是否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 关法定规划、区划,是否符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是否 符合区域生态保护红
4、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管控要求;(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是否满足 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区域重点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确保 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否有 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可能产生放射性污染的,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 目,是否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五)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内容、编制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对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6 .监管依据(1)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的单位向环境排放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 准的放射性废气、废液,应当向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申请放射性核素排放量,并定期报告排放计量结果。7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8 .实施机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9 .实施主体:江西省生态环境厅10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IL实施主体编码:12 .审批层级:省级/直属13 .行使层级:省级/直属14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15 .受理层级:省级/直属16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17 .初审层级:18 .责任处(科)室: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19 .权限划分待补充。
6、20 .行使内容: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21 .行政相对人权利知晓办理进度。22 .行政相对人义务提供资料真实有效。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条件型三、行政许可条件L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已评估与核与辐射建设项目放射性核 素排放情况。(2)申请单位申请的项目的现场条件与申请材料相符,且满足 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3)申请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规 定,组织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项 目。(4)核与辐射建设项目放射性核素排放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必要 内容,包含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中,本事项与“核与辐射类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许可事项合并办理
7、,不单独审批。2 .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 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管理要求;(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 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 坏;(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 境影
8、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 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3 .受理条件待补充4 .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L服务对象类型:5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6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7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8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9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10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11 许可证件名称:12 改革方式:113 .具体改革举措无IL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一是开展双随机抽查。抽查重点事项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及 审批情况、放射性核素排放计量结果定期报告情况、环境保护“三同 时”落实情况等。二是严格环评
9、违法行为查处。依法查处不按照规定 报告有关计量结果、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等违法 行为。三是严格环评审批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不严格执行环评文件分 级审批和分类管理有关规定,越权审批、拆分审批、变相审批等违法 违规行为。五、申请材料1 .申请材料名称(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申请书;(2)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1) .参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 序规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4号)(第六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 境部申请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除国家规定需
10、要保密的情形 外,应当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生态环境部政务服务大厅 (网址:http: /zwfw. mee. gov. cn,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下 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报批申请书;(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报告 书(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建设单位应当自行 作出删除、遮盖等区分处理;(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的公众参与说明。除前款规定材料外,建设单位还应当通过邮寄或者 现场递交等方式,向生态环境部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以及光盘等移 动电子存储设备一份:(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11、 一式三份;(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说明, 一式三份;(三)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线上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表)对全本中不宜公开内容作了删除、遮盖等区分处理的,还 应当提交有关说明材料一份。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 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申请材料。(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的单位向环境排放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 准的放射性废气、废液,应当向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申请放射性核素排放量,并定期报告排放计量结果。(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的单位向
12、环境排放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 准的放射性废气、废液,应当向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申请放射性核素排放量,并定期报告排放计量结果。(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产生放射性废气、 废液的单位向环境排放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放射性废气、 废液,应当向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放 射性核素排放量,并定期报告排放计量结果。3 .材料信息4 、(1)申请材料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申请 书(2)材料类型:纸质(3)材料形式:原件(4)材料必要性:必要(5)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6)来源渠道说明:(7)纸质材料份数:O(8)纸质材料
13、规格:(9)原件份数:O(IO)复印件份数:0(11)填报须知:(12)受理标准:5 、(1)申请材料名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的公众参 与情况说明(2)材料类型:纸质(3)材料形式:原件(4)材料必要性:必要(5)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6)来源渠道说明:待补充(7)纸质材料份数:O(8)纸质材料规格:(9)原件份数:O(10)复印件份数:0(11)填报须知:(12)受理标准:6 、(1)申请材料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材料类型:纸质(3)材料形式:原件(4)材料必要性:必要(5)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6)来源渠道说明:(7)纸质材料份数:0(8)纸质材料规格:(9)原
14、件份数:0(10)复印件份数:0(11)填报须知:(12)受理标准:7 .材料审查要点材料齐全8 .申请提交方式:窗口提交,网络提交,信函提交9 .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政务服务网10 接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 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11 提交方式: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 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12 传真号码:13 .是否需要实人认证:否14 .关于实人认证的说明:无六、中介服务1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否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3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4 .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5 .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6 .中介服务
15、机构资质要求:7 .中介服务内容:七、审批程序1 .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2 .申请人申请3 .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4 .审批机构审查(审批机构组织技术审评、专家评审,开展相 应的现场检查)5 .作出许可决定6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1)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 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4号):全文7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是8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9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10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11 是否需要鉴定:否12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是13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14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15 .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八、受理和审批时限L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2 .法定审批时限:60工作日3 .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 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 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并分别自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