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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和 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转学制度1、因家庭迁移,家长工作调动、部队转业复员等原因, 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应先与我校教导处联系,经学校 研究同意后,开出接收证明,再到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学 校在收齐转入、转出证明后,先在网上进行审核,再按区指 定时间统一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相关手续。2、学生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要求转出 我校,应先向我校出具报告,交存接收学校开出的接收证明, 经班主任签字,教导处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开出转学证明。 学校在收齐转入、转出证明后
2、,先在网上进行申请,再按区 指定时间统一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相关手续。3、转入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在该年级学生学籍号末尾 依次编定学籍号,并在备注栏注明转入时间和转出学校;转 出的学生,应及时注销学籍,并在备注栏注明转出时间和转 入学校。学生转出,其学籍材料与学生随转。4、学生的转入必须先办手续后进校。转出转入手续的 办理时间统一规定在每学期开学的前后一周,过期不予办理。5、初一新生的第一学期和初三毕业生的最后一个学期 原则上不办理转入、转出等转学手续。二、休学、复学制度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 断证明书,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具意见,教 导主任审核同意后,报校
3、长批准,再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备案并取得休学证明后,方可休学。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学校应要求其立即停学;请 假时间累计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者,应劝其休学。3、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 可再办一次休学手续,但连续休学只限两次,如仍不能复学 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休学时间或报上级处理。4、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应在开学前向学校提出 申请,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复学。病休复学者,学校应审查 住院结账单和病愈证明。不按规定办理休学复学手续者,不 能办理学籍转移手续。5、学生休学,其学籍应予封存。待学生复学时在下一 年级末尾重新依次建立新的学籍,并在备注栏注明休学、复 学时
4、间和原在班级。并交存休学、复学的有关资料。6、根据教育法规,初中学生,未学满规定年限,不得 中途退学。三、升级、留级、跳级制度1、每学年经过考核评定,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合格者, 准予升级。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初中学生不能 留级。3、学生德智体成绩特别优秀,且确具备超前学习能力, 由本人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协商推荐, 学校同意,参加本年级和高年级会考(考试)合格者,可以 跳级。学生跳级在年初决定,学年度中途不予跳级。学校不 鼓励学生跳级。四、学生奖励、处分制度1、各班班主任要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 行为规范为准则,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鉴定,毕业时进 行全面鉴定。鉴
5、定要客观、中肯,要有利于学生进步。学生 鉴定要填写到学生的学籍表和德智体情况登记表,每期期终 交教务处存查。2、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对学生的奖励分单项奖(学习优胜奖、学习进步奖、 各种积极分子)、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均应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和学 校文书档案。3、对有错误的学生,要坚持耐心教育,做细致的思想 政治工作,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必要时给予适当的批评、 处分。、对极少数有错误的学生,视其错误的性质、程度和 认识错误的态度,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 (时间一般为半年)等处分。、警告处分由政教处主任审批;记过和记大过处分由 校长审
6、批;留校察看须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受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 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确有进步的应撤销 处分。、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应存入学生 学籍档案;撤销处分后,应将其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从学籍 档案中退出,连同撤销处分的决定一起存入学校文书档案。、初中学生不能给予开除处分。五、在籍学生学籍管理制度1、新生入学后,以班为单位造好“学生基本信息登记 表” “学籍表”,打印“初中各班学生花名册”。学生在初 中三年里不得转班。2、对每位在校学生的学籍资料严格保密,除上级主管 部门、公安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外,学籍管理员不得擅自向任 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学生的有关
7、资料。六、毕业、结业、肄业1、毕业:学生在校学习达到以下要求者,准予毕业:、思想品德合格;、初中毕业会考各科成绩平均及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按规定参加了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缴清全部费用,没有任何欠费。毕业证书发放:初中毕业证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验 印,学校颁发。2、结业: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 书。七、学籍管理员交接制度1、学籍管理员应相对固定,确因学校工作需要,需要 调整的,需在年初决定安排,并优先安排原则性强、工作认 真、懂计算机的同志担任学籍管理员。2、学籍管理员异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内容 主要有:各年级学生花名册、学籍表、两考成绩册、异动学 生名
8、册、转入(转出)学生情况、教师业务档案等,并按图 书档案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3、学籍管理员办理异动交接手续时,在教务处主任指 导下进行,并由教务主任签字验收。八、新生编班制度1、新生入学,应在开学前完成编班。班额不得超过50 人每班。2、新生编班应随机,体现公平、公正和平均,不得分 快慢班、重点班。3、初中新生编班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牵头,教导处具 体执行,并报校长审查。4、学生班级编定后,不得随意变动或调班转班。增班、 减班,需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基教科批准,但原有班号应予保 留。5、学生班级编定后,应按由小到大的顺序编定学生学 号,学生学号在该学段不变。6、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姓名,必要时
9、需提供户 簿原件交学校验证,并交复印件备查。经学校同意并报区 教育局基教科批准方可更改。十、学籍管理评价制度1、学籍管理一年一评,评价时间在每年年底。2、学籍管理评价内容包括:学生花名册、学籍表、两 考成绩册、异动学生册、转入(出)学生情况、教师业务档 案的管理。3、学籍管理员要坚持原则,严格学籍、学历、成绩证 明的发放手续,严格学生转入(出)手续,对不按原则办理 的实行一票否决制。4、学籍管理员应认真、及时填报有关表册,工作异动 时要向承接人员办好交接手续,并由教务主任验收。5、学校每学期不定期检查学籍管理情况两次以上,并 纳入学籍管理员月工作评价,与结构工资挂钩,对年终评价 不合格的,第二年进行撤换。十一、防控学生非正常辍学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义务 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严防学生辍学情况。2、定期清查在校学生情况。在每学期开学初均进行至 少二次的学生到校情况大清查、摸底,落实到班到人,对未 到的学生第一时间进行电话家访,及时了解情况,严防学生 非正常辍学。在每月底和每学期末定期进行学生情况大清查, 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汇总上报。3、实行规范化管理,责任明确到人,跟踪落实到底。4、对贫困生要建立档案,实行跟踪管理,及时帮扶, 确保学生不会因贫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