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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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与运用,及时化解专利开放 许可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本工作办法。第二条本工作办法适用于处理专利法第五十二条所称实施 专利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情形。第三条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应遵循下列原则:(一)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障当事人依 法行使权利,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二)合法原则。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应当符合法律、 法规、规章要求,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保密原则。参与调解的
2、工作人员、案件代理人、专家 等应当对调解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应 公开的信息保守秘密,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第二章案件受理第四条当事人就实施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标准和支付方 式、专利许可期限等发生纠纷,并自愿接受调解的,应当以书面 方式提出调解申请,并将调解申请书当面提交或者邮寄至国家知 识产权局。第五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调解案件时,需双方当事人 共同提出申请。第六条提出调解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调解申请书。调解申请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申请调解的纠纷事由、争议的简要 说明、申请调解的事项等内容。(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主要包括
3、自然人身份证件,法 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其中,自 然人应当提交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法 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上述复印件 均应当加盖公章。(三)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登记的专利开放许可 声明、生效的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等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四)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可以委托1一2人作为代理人参 加调解。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的,应当提交书面授权委托 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记载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一方当事 人人数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工一5名代表人参加调解。(五
4、)其他与案件调解相关的材料。第七条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调解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 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双方当事人。案情 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立案期限可以延长5个工作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 通知书,并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申请不予受理:(一)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的;(二)当事人已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的;(三)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已经对该纠纷作出裁判的;(四)无法受理的其他情形。第九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对受理的调解申请进行立案登 记,包括但不限于立案编号、所涉专利信息、申请人信息、代理 机
5、构及代理人信息、申请调解的主要事项、随案证据材料等。第三章案件调解第十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指定调 解员主持调解。被指定的调解员应当在接到指定通知后3个工作 日内与当事人联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邀请有关单位、专业人员或者其他相关 人员参与调解。.第十一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先行委托知识产权领域人民 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开展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核。第十二条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或 者所涉金额不大的案件,可以由1名调解员主持开展调解。对于 重大、疑难、争议较大或者所涉金额较大的案件,应当由3名以 上调解员组成调解合议
6、组,合议组组成人数应当为奇数,最多不 超过5人。第十三条调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双方当事人 书面同意由该调解员继续调解的除外。(一)是本案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纠纷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纠纷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 正调解的。第十四条调解工作人员进行调解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徇私舞弊,偏袒一方当事人;(二)压制、侮辱、打击当事人;(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五)其他影响调解公正或者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第十五条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二)要
7、求公开或者不公开进行调解;(三)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中止、终止调解;(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六条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争议纠纷事实;(二)依法全面提交有关证据;(三)遵守调解秩序,尊重调解工作人员和对方当事人;(四)自觉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七条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 给予批评;情节严重,构成治安违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威胁、殴打调解工作人员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二)扰乱调解秩序的;(三)提供伪造的证据材料的;(四)其他干扰、阻挠调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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