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大学附中实验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2024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市XX大学附中实验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2024年).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市XX大学附中实验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一、处分原则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突出 教育的主体地位和主要作用,学生在接受相应处分的前提下,学校与家长 相互结合采取多项措施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克服缺点,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确保个人健康成长。学校可视学生的表现给予减轻或消除相应处分。对于 欺瞒,态度恶劣,不能认识到自己错误,或者在已由处分的情况下继续违 纪者,加重或延长处分。二、处分的种类本着预防教育为主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违规违纪行为,设置:通 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高中) 七个等级的惩戒措施。三、处分程序各种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
2、执行相关程序:由违纪学生写出违纪事实经 过和认识等书面材料,在调查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 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政教处备案。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 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四、处分的种类细则(-)对一般违纪行为的处分办法1、一般违纪是指学生违反一日常规及日常行为规范中所规定的行为情 节较轻者,包括:迟到,早退,上课或午休、晚休说话、活动打闹,不按 时午休和晚休,在校期间不按要求穿
3、校服、仪表不整,戴各类饰品,故意 不完成作业,上课趴着、看与学习无关的课外书,课间操说话、打闹,不 认真上操(包括眼保健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就餐时不排队、大声 说话,浪费食物等行为。2、处分标准: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 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1)点名批评;(2)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3)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4) 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5)课后教导;(6)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对学生处分按一般违纪个人积分标准(每次一般违
4、纪积1分)进行处 分。纪律处分积分起点标准:在一学期内学生个人一般违纪积20分为纪律 处分起点,不足20分的给予批评教育,不进行纪律处分。凡是一般违纪积 分达20分的给予“警告”处分,违纪积分达30分的给予“严重警告”处 分,以此类推处分升级。(二)对旷课学生的处分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集体活动、课外活动自习课、上操等,一律 按旷课计算。无故一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课堂睡觉比照旷课 处理)2、无故旷课一节由班主作找学生谈话,给予警告,进行相应备案,学 生写出书面检讨,需家长签字;3、学生无故旷课两节以上者,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学生写出书面检讨, 年级、学部给予处分,需家长签字:(1)学
5、生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2节,年级内予以严重警告;(2)学生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3节,予以记过处分;(4)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5节,予以记大过处分;(5)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8节,予以留校察看(初中)或开除学籍 (高中);(三)对故意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报、杂志、 床、桌及其他一切学校的财物、设施),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按价或加倍 赔偿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比照第六条的金额幅度给予处分。破坏公物后不能及时主动找老师承认错误的,按故意破坏公物对待。(四)对抽烟、喝酒、打牌学生的处分1、带烟(酒)牌进学校,在校内抽烟(喝酒)打牌,给予严重警告处
6、 分。2、提供、引诱、招待他人抽烟(喝酒)打牌,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第二次发现有抽烟(喝酒)行为打牌,给予记大过处分。4、多次教育不改,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高中)处分。(五)对在学校期中、期末及竞赛中作弊学生的处分1、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试卷出现雷同卷者,给予严重警 告处分。2、考试中参与传接、交换答卷、互相讨论,给予记过处分。3、考试中将自己的答卷提供给他人抄袭,篡改学习成绩,给予记过处 分。4、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高中)。(六)对打架学生的处分1、本班两名学生因小事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未造成伤害着,给予口 头警告,造成轻微伤害的,给予警告处
7、分;造成住院伤害的,给予严重警 告以上处分。2.本班两名学生以上参与和跨班级、年级打架的按团伙打架由年级学 部学校处理: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 分。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发展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策划或煽动他人打架,视情节轻重(未遂,打架,造成打群架;未 造成伤害,造成伤害,造成重伤;无校外人员参加,有校外人员参加;干 扰学校教学秩序,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给予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 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高中)。对个别性质和影响恶劣、学生不服从管 理、家长不配合处理者,交派出所处理。动手打人,视情节轻重(打一人或多人;未动用器械或运用器械, 未造成
8、伤害;运用器械造成轻微伤害或重伤等)分别给予严重警告,记过、 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高中)。对个别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者, 交派出所处理。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以伤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 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参与者不主动承认和拒不承认者,加重处罚,记入诚信记录;提供 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结伙斗殴或殴打他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者,除给予处分外,必须 负担被打伤者医疗费、营养费和护理费。(七)对偷盗、勒索实物现金、强买强卖、强“借”强“要”的处 分1、对有偷盗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小偷小摸、
9、开箱撬锁、偷盗、 结伙偷盗、为外盗提供情况,引外人入校偷盗)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直至留校察看。2、对有勒索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一般勒索、结伙勒索、伙同外 校学生勒索,伙同外面犯罪分子勒索,以武力运用凶器进行勒索,通过绑 架人质向家长勒索),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高中),对 后果特别严重者送交公安局追究其刑事责任。3、有偷盗勒索企图,经劝告而未实施或中途自动停止并主动认错,退 赔,可以给予较轻处分或不处分。4、对偷盗、勒索、强买强卖、强“借”强要”行为折合金额如下 者,给予以下处分:(1)偷盗、勒索、强买强卖、强“借”强“要”未遂,给予警告;(2)价值在50元以内给予严重警告
10、;(3)价值在50元以上(含50元,以下同)100元以内,给予记过处 分;(4)价值在100元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高 中),并送交公安机关。(5)提供伪证或为其窝藏、转移赃款、赃物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八)顶撞、侮辱学生干部、学校教职工的处分1 .对不服从学生干部及学校工作人员管理,态度恶劣,拒不承认、改正 错误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 .对不尊重教师,侮辱或辱骂、殴打教师及学生干部的学生,视情节轻 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性质恶劣的行为对学生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 籍(高中)。3 .对学生干部或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进行报复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九)
11、其它处分1、带手机、MP3、掌上游戏机进学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2、不听劝阻屡教不改进入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的录像厅、卡拉OK厅、 营业性舞厅、游戏房、网吧等,参与不该学生参与的一些活动,致使道德 品质变坏的学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3、对在校内、教室内传看黄色、暴力等不健康书籍、录音录像制品, 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4、对有超过男女同学之间正常交往行为的学生,对找本年级或低年级 同学谈情说爱、或替别人介绍朋友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对于影响恶劣、经教育仍然不改正者给予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高中)。5 .对不按要求穿校服,留长发(男生),纹身,染发、烫发,佩戴不适
12、 合中学生的首饰等行为,经教育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6 .对于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拒不改正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 及以上处分。备注:1、凡同时犯有上列两次以上错误,按处分最重的一项再加一至二个处 分等级实施。受过处分,再次违纪要加重处分。对道德败坏,严重妨碍学 校教学工作,又不思悔改者,将劝其离校转学。2、对因违法而被公安机关传讯,拘留的学生,给予记过以上处分。3、本条例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但需要给予处分的,参照以上条例中 相类似条款给予处分。4、处分可与班级量化管理相结合,学生在班级量化管理中扣分达到一 定分数的(班级自行制定标准),可由班主任提出申请,由年级主任签字 审批,
13、报学校政教处,给予相应处分。五、受到处分学生附加管理办法1、学生所受处分计入学生成长档案。在处分执行期间,受处分者不得 担任班级或年级职务,不得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 种荣誉称号。不得获取各种奖励和补助,如校长奖学金,贫困生补助等。 不得参与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等。学期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不合格。2、“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 持续生效时间为半年,学生在处分期间,每月交一次个人思想汇报(不少 于500字)。3、留校察看处分持续生效时间为一年,学生在留校查看期间,每月交 一次个人思想汇报(不少于500字)。4、在学生接受处分期间,学生没有按照要求
14、完成思想汇报,学生所受 处分将顺次延期,直至上升为高一级处分,学生或家长不配合学校对学生 进行积极改造的,由学生家长将学生带回家自行教育。若学生在毕业时处 分没有完全消除,将不予颁发学生毕业证(初高中),初中取消报考我校 高中报名资格。5、学生在处分期间的思想汇报材料由学部政教主任暂存,学期末统一 放到政教处留存档案,并一起上传学籍平台。六、处分程序1、学生的违纪行为发生后,由学校年级组结合班主任对违纪事实进行 调查,整理出详细的调查材料,根据所违纪学生的违纪事实、性质、情节 和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政教处。2、给予违纪学生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以内的处分由年
15、 级部审批,学部主任签字,政教处统一给出相应处分。给予违纪学生勒令 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由年级部讨论提出处理意见,由政教主任和主管 校长签字,送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审批。3、处分材料包括:(1)学生违纪事实的记载材料;(2)违纪者本人的检讨、保证书及所犯错误的交代材料;(3)其它人员或组织的证明材料;(4)班级、年级对违纪者的处理意见;(5)其它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材料。4、处分审批程序:(1)班主任如实填写学生违纪处分申报表,提供学生违规违纪的事实 、危害或影响,附送第十条所列违纪材料。(2)班主任将申报表和违纪附属材料送交政教处,政教处联合年级组 全面调查核实违纪事实。(3)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联合提出处分建议,报学校办公会研究 决定。处分文件由政教处拟定并以适当方式公布。(4)处分决定后,由政教处或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并做好受 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5)学生或家长如对给予的处分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申诉须在得到 通知后3天内提出,并写出书面申诉材料,报学校政教处。学校组织年级 组、班主任、家委会、学生会共同组成复议小组,对学生的申诉进行调查、 复查并作出最后结论,通知学生及家长。七、对违纪学生处分的撤销1 .学生受处分期间,若能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均有较大 进步,表现突出以及受到学校或上级奖励者,可提前撤销处分。学校政教 处可视个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