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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3篇第一篇: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一、病假(一)请假手续1、请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 专家出具的病体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 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2、续假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 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 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 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3、医务鉴定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 上医务鉴定部
2、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 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 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 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 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二)病假待遇1、基本工资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 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 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 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3、%;工作年限十年 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 试用期相应延长。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 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 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 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 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3、补助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十天以上 不满两个月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两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年 的区补助。4、其他一年内
4、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 秀等次;六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不 计算连续工龄,不晋级晋职。二、事假(一)请假手续1、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各类法定休假,原则上不再安排事 假。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的,各单位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可给予 适当,并严格规范请假手续。2、请事假须事由充分,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 审批表,经单位研究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二)事假待遇1、基本工资一年内事假累计不满十天的,根据各单位规定执行;十天以上不 满三十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50% (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 资在2天,下同);三十天以上的,停发本
5、人基本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不予扣发。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工 作性补贴。以生活性补贴,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天以上 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 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奖励 性绩效工资。对基础性绩效工资,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 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 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第二篇: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一、享受年休假人员范围正式事业编在岗职工在医院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
6、享受带薪年 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二、年休假天数确定L职工在医院工作累计满1周年不满10周年的,年休假5天;满 10周年不满20周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周年的,年休假15天。2 .职工年休假天数,每年初由人事科公布。3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4 .当年调入本院的职工年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折算。5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周年不满10周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 月及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周年不满20周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 个月及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周年以上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及以 上的;(4)当年事
7、假累计超过20天的;(5)当年产假90天的;(6)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如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则下 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职工请事假,应首先使用年休假。三、职工年休假安排1、年休假应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由科室(病区)领导有 计划地一次或分次安排,做到忙时少安排,闲时多安排,时间过半, 休假过半。职工非计划要求休假的,原则上应在科室排班前报告本科 室(病区)领导,并经同意后,方可休假。2、职工因病或因急事,要求临时休假,科室(病区)领导应在安排 好工作的前提下,给予考虑,凡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者,要在报告 中写明或口头明确告诉科室(病区)领导,以便
8、及时考勤,但轮到夜班 或法定节假日上班,原则上不得使用年休假。如果在此期间确实需请 假,则应按病、事假处理。3、年休假时间以1天起算。在年休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则 法定节假日天数不在年休假内。年休假不能跨年度使用。4、新享受年休假者和需调整休假天数的职工,上半年到达规定 的年限,当年享受;下半年达到规定的年限,则以次年度开始享受, 由人事科每年初公布。5、医院中层干部休假,3天以上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 休假,并指定临时科室(病区)负责人。6、职工年休假,原则上就地安排,如要外出的,须向所在科室 留下地址或联系人,以便有急事时及时联系。7、休假前必须先履行休假手续并报人事科备案,否则一律
9、当旷 工处理。8、职工休假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任务或特殊情况, 应立即停止休假。第三篇: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 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 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 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 相应的年休假天数。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 的假期。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
10、四 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 休假。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 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 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 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 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 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
11、1 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 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 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 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 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 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 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 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 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 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 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 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