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工业企业复工及其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修订.docx
《鲤城区工业企业复工及其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鲤城区工业企业复工及其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修订.docx(1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鲤城区工业企业复H及其返工人员疫情防控H作实施方案(修订)为切实加强全区工业企业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原则企业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负责落实好本企业的生产、生活场所及全体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凡防控主体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防护物资无保障的企业,不得复工。二复工安排(一)复工时间除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它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春节期间未停工的企业继续稳产。(二)错峰复工对计划于2月10日起复工的工业企业,用工规模在200人以下的,经街道办事处核实,企
2、业防控措施到位后,允许全面复工;用工规模在200人以上的,允许部分生产线复工,间隔分批安排员工上岗,稳妥过渡到全面复工。三复工条件(-)成立防控小组企业应建立应对疫情工作小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统筹负责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措施到位、应对及时、防控有序。(二)制定防控方案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三)抓好宣传教育企业要组织学习鲤城区工业企业复工防控指南(见附件5),编制员工健康防护手册,多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员工防控意识。(四)落实防控措施1保障防控物资储备。购置、配足防护口罩、消毒液、体温仪、洗手液、应急药品等卫生防疫物资,保障基本防护需求。
3、2 .全面开展卫生消杀。复工前,对包括办公区、生产区、宿舍、食堂等区域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3 .加强人流管控。制定员工出入管理制度,除日常生产、生活必需外,严格控制员工进出次数。确需外出的,返厂时需进行体温检测。非本企业员工不得进入厂区,确因工作需要的,对外来人员要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戴口罩等防控措施。4 .减少员工聚集。企业应暂停召开员工大会、集中培训等人员聚集活动,最大限度减少聚集性室内活动。5 .坚持每日体温检查。企业要设立或指定卫生员,负责监督检查防控工作情况,建立全体员工个人健康档案,每日在入口处早晚2次对全体员工体温、体征进行检测。6 .设置隔离观察场所。有条件的企业要配置一
4、定数量的隔离观察室,若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不得进入厂区,有条件的应立即隔离观察,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和采取进一步措施。7 .强化就餐管理。规范食堂卫生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实行盒饭制,由食堂安排专人统一送至办公室、车间、宿舍;确需采用集体就餐的,应分批、错时,并实行配餐制,减少排队时间。8 .做好场所通风换气。企业要加强工作和生活场所的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禁止使用空调取暖或通风。(五)分类健康管控省外员工1 .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来鲤务工人员(含本区人员去过上述地方的返回人员),一律实施隔离医学观察14天(从
5、回鲤之日算起,下同);2 .与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来鲤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实施居所医学观察14天;3 .从省外其他地区来鲤务工人员,无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的,可以安排正常上岗,但要严格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实行一日两次体温检测,出现异常的应立即隔离观察,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和做出进一步处置。四、审批流程(一)企业应提前2天将鲤城区复工企业防控工作情况核实表(见附件1)报所在街道办事处核实,同时附上鲤城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单、鲤城区工业企业省外返工人员情况表(见附件2、3)o具体流程如下:企业提交防控材料一隶属街道
6、办事处核实一街道办事处每日报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二)申报材料完整的,街道办事处应在1日内核实办结。(三)其他说明:1.春节期间未停工的企业,应向街道办事处补报鲤城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单;用工规模未超过200人的不必再核,用工规模在2月10日后达到200人以上的,需履行上述核实手续。2.企业个别人员返岗进行复工准备、财务处理等工作的,不视为复工。五、工作机制(一)加强信息报送。企业应于每日上午I1OO前动态填写鲤城区工业企业省外返工人员情况日报表(见附件3)送街道办事处汇总,街道办事处于每日上午12:00前核实汇总后送区人社局。街道办事处应于每日下午17:00前,填写鲤城
7、区工业企业复工情况日报表(见附件4),报区应急指挥部备案,同时抄送区工信局(运行股)。(二)街道办事处对企业复工的防控措施应给予核实。对复工后的企业防控措施未真正到位、防护物资无法持续保障的,应立即要求停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复工。(三)企业未落实好防控主体责任,瞒报不报,私自复工或盲目仓促复工,造成疫情传播、流行的或其他社会负面影响的,依法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四)畅通沟通服务渠道。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工信局要拓宽企业沟通渠道,及时回应企业的诉求,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区工信局依托工业企业群设立企业服务平台,同时开通企业服务热线(电话:),指导企业落实好防控主体责任,协调企业的防控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城区 工业企业 复工 及其 返工 人员 疫情 工作 实施方案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