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改革—兼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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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改革一兼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设项卫星臧慧萍(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长春130012)摘要本文认为,由美国首创的独立董事制度之所以在大多数上市公司里失效,主要根源于三个因素,即缺乏对独立董事的业绩进行评估的约束机制、独立董事与公司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以及由公司为其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所造成的对民事赔偿责任的逃脱。为此,我国在引入这一制度的同时,应该认真吸取美国的教训,并结合本国的国情,加强这一方面的制度建设。关键词美国;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证研究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市场经济和证券市场健康运行的微观基础,它对一国经济和金融的稳定与发展具有
2、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最近的10多年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一直是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被视为各国的典范。然而,自2001年底以来,在这个素以制度创新著称的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里,却接连发生了令世人震惊的公司财务丑闻事件。这些丑闻的发生说明,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中也同样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独立董事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就是其中之一。为什么这一曾经被许多国家效仿的制度创新最终成为导致其公司财务丑闻的原因之一?换言之,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为何失效?深入研究这一问题并对其作出客观、完整的评价,对于我国在加快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进程中少走弯路、从而获得后发优势,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3、一.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美国的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与德国、日本等国不同,其公司治理结构中没有监事会这种独立于董事会的内部制衡机制。在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负责决策,而经营大权则掌握在由董事会任命的公司首席执行官(CEO)手中。这种治理结构模式,决定了作为股东代理人的董事会的监督效率,是公司治理的关键;董事会只有保持高度的独立性,才能有效地监督以首席执行官为代表的公司管理层。以20世纪70年代前半期发生的若干公司丑闻为契机,美国在70年代后半期创立了独立董事制度。1977年,经联邦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批准,纽约证券交易所作出一项新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在1978年6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全部由
4、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这些董事不得与公司管理层有任何影响他们作为该委员会成员独立判断的关系。1990年,美国商业圆桌会议宣言正式提出,大型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主要由不在公司内享有作者简介项卫星(1954),男,上海市人,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兼职教授,近期研究方向:发达国家金融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臧慧萍(1966),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近期研究方向:发达国家金融制度。管理职责的独立董事组成;至于董事会的一些重要组成部分,如审计、薪酬、提名委员会,都应由独立董事担任。1994年,“全国公司董事联合会蓝带
5、委员会”发表的报告强调,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成员中占多数。根据OECD1999年世界主要企业统计指标的国际比较这一报告的统计,美国的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为62%,居发达国家之首(英国和法国分别为34%和29%);另据财富杂志的统计,在美国最大的1000家公司中,董事会的平均规模为人,其中独立董事为9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防止控股性股东和公司管理层损害少数股东利益。独立董事通常负责公司管理层的提名、薪酬,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以及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等等。二.独立董事制度的缺陷与改革从理论上推断,通过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而建立的内部制衡机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应该有助于独立监控和评
6、价公司管理层,并对公司的业绩进行独立的监督审查,从而减轻由“内部人控制”所产生的问题。然而,即使在美国学术界,对于这一制度安排的作用和有效性的评价也截然不同。如米尔斯坦(1Mi11stein)和麦克沃耶(RMacAvoy)在1998年对美国154家大型上市公司样本的分析中发现:在20世纪90年代,积极的、独立的董事会与公司业绩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样的董事会通常具备以下七个特征:第一,董事会拥有独立的领导权;第二,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开23次会议,并在没有执行董事参加的情况下,对公司首席执行官和管理问题进行评估;第三,对首席执行官的评估必须建立在客观的标准即必须完成公司既定的战略目标这一基
7、础之上;第四,董事会每年对自己的表现进行严肃的评估;第五,由独立董事决定董事会的治理过程;第六,由董事长和公司首席执行官共同制定董事会议程,并听取其他董事的建议;第七,独立董事通过董事会的专业委员会推选董事候选人,与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一起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而由科罗拉多大学教授S.Bhagat和哥伦比亚大学教授B.Bernard领导的一个研究小组在对19831993年美国934家大型上市公司(其中包括通用汽车、国际商用机器、柯达、西尔斯以及西屋电气等著名大公司)的股票价格和年收益与独立董事的关系研究后发现,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与公司的经营业绩之间无“稳定的关系该研究得出的结论是:“美
8、国大型上市公司吸收越来越多的独立董事,但并不能改善其治理效率和提高公司业绩”。此夕卜,S.Rosenstein和J.Wyatt以及J.Byrd和K.Hichman分别与1990年和1992年所作的一项研究也表明,独立董事对改善公司治理效率和公司业绩的作用是极有限的。为什么对这一制度安排的作用和有效性的评价如此大相径庭?换言之,独立董事制度为什么会在大多数上市公司里失效?根据委托一代理理论,只要存在委托一代理关系,就需要建立激励一约束机制;而对委托人的业绩评估标准,是设计激励一约束机制的一个基础环节。这是因为,现代股份公司里存在两层委托一代理关系:第一层是公司所有人与董事之间的委托一代理关系;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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