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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1总贝IJ1.1 指导思想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 4基本原则1.5 灾害分级1.6 2024年雨城区森林防火形势分析2主要任务2.1 转移安置人员2.2 组织灭火行动2.3 保护重要目标2.4 转移重要物资2.5 维护社会稳定3组织指挥体系3.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3. 2指挥单位任务分工3.3 扑救指挥3.4 专家组4处置力量4. 1力量编成4. 2力量调动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5. 1预警5.3 火灾动态监测5.4 火场预测预警5.5 信息报告6应急响应6. 1分级响应7. 2响应措施8. 3区级层面应对工作7综合保障9. 1输送保障9.3 物资
2、保障9.4 资金保障9.5 队伍保障9.6 通信保障9.7 气象保障9.8 治安保障8后期处置10. 1火灾评估10.3 因火案查处10.4 谈整改10.5 任追究8. 5工作总结8.6表彰奖励9附则9. 1预案演练9.2预案管理与更新11. 3专业术语11.3 案解释11.4 案实施时间1总贝IJ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
3、,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雅安市雨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制订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雨城区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1.4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
4、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区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
5、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火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1.5 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
6、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4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1.6 2024年雨城区森林防火形势分析1.6.1 基本林情根据2023年国土年度变更成果,雨城区林地面积79518.9公顷,其中:乔木林地61694.2公顷,竹林地14252公顷,灌木林地292.6公顷,其他林地3280.1公顷。1.6.2 2024年气候趋势预计2024年雨城区气候年景略偏差,平均气温173t,较常年偏高07t,年降水量1727m,较常年略偏多。冬(2024年12月)、春(2024年35月)季降雨量正常略偏少,有一般性春旱,雾霾日数较常年同期偏多。夏季(2024年68月)气温偏高,总降水量较常年同
7、期偏多,有区域性洪涝;秋季(2024年911月)气温正常略偏高,雨量正常略偏少,秋绵雨较常年偏弱。1.6.3 主要火灾风险点从重要时段来看,一是春节期间,上坟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等民俗用火增多,返乡和旅游人流量加大;二是清明期间,群众进山入林、祭祀扫墓、郊游踏青等行为增加。2主要任务2.1 转移安置人员指导火灾发生地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2.2 组织灭火行动指导火灾发生地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2.3 保护重要目标指导火灾发生地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等并
8、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2.4 转移重栗物资指导火灾发生地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2.5 维护社会稳定指导火灾发生地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3组织指挥体系3.1 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和分管林业的区政府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区人武部部长、区政府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经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区公安分局、武警雨城中队负责同志担
9、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由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局、区气象服务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共同派员组成,防火期全脱产集中办公,实战化运行,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气象服务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同志和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各镇(街道)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3.2 指挥单位任务分工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开展火案侦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
10、题进行预判,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负责综合指导各镇(街)和相关部门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区经科局负责火灾现场电力、通信等要素保障;协助指导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督促电力企业定期开展输配电设施巡检、巡线剪枝、线下可燃物清理工作。区林业局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森林火险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整治、野外违规用火行政案件查处、宣传教育、灾损评估、防火设施建设等;同时负责森林火情早期处理
11、、打早打小和森林火灾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和协调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火灾抢险行动,组织指导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抓好遂行森林火灾抢险任务准备等工作。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做到高效协同,增强工作合力。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承担的具体防灭火任务按部门“三定”规定和雅安市雨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执行。3.3 扑救指挥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镇(街道)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相应地方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在统一指挥下承担各自行政区内
12、的指挥工作。跨区界的森林火灾,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协调指导下,预判为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预判为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由其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主要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现场组织灭火,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应划定火场警戒区,划入警戒区的火场及周边行政区,任何单位
13、和个人未经前线指挥部同意不得前往火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区行政区域内各森林专业扑火队伍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跨区行政区域调动增援力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线指挥部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应制定应急避险预案,明确撤离路线和示警信号,一旦遭遇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避险预案,迅速、高效、安全实施紧急避险和营救行动。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必须实行安全熔断机制,前线指挥部和各扑火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
14、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亡。3.4 专家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4处置力量4.1 力量编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4.2 力量调动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属地扑火力量作为第一梯队首先调动,邻近镇(街道)专业
15、扑火力量作为第二梯队增援力量整装待命。需要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时,由区应急管理局报请上级协调办理。跨县(区)调动地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扑火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筹协调,由拟调出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拟调入县(区)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4.3 预警和信息报告5.1 预警5.1.1 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4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5.1.2 预警发布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应急、林业、公安和气象等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向镇(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提请区人民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5.1.3 预警响应当发布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的各镇(街道)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抓好森林草原火险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区、分级落实精准防控响应措施。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的各镇(街道)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